[新闻] 母亲从小恶意弃养 判决免除扶养义务

楼主: francmiss (以领养代替购买)   2016-01-28 23:47:39
张姓男子从小就被送到姑父家,由姑父母抚养长大,考上台中一中后,曾北上向母亲请求
资助,遭到拒绝;张辍学自力更生,睡在电话亭、车站、公园,他认为母亲未善尽养育义
务,请求法院免除扶养母亲的义务,新北地院今天判决准许。
 
65岁张姓男子指控,父母婚后生下6个小孩,他是老大,3、4岁时因身体不好,被送到姑
父家寄养;1958年父亲在他7岁时犯案入狱,1965年父母便离婚,小时候成长期间,母亲
从未关心,都是姑父母照顾。
 
张表示,当他考上台中一中,曾北上请求母亲资助他读书,却被母亲拒绝;他辍学四处流
浪,在餐厅、洗车场、电机行及橡胶工厂等地打工,还曾多次夜宿电话亭、车站及公园,
一人艰苦自力更生长大。
 
张指出,去年调阅户籍资料,发现母亲已经再婚、另生小孩,他认为当年母亲未善尽养育
他的义务,因此去年提告请求法院免除他扶养李姓母亲的义务。
 
80多岁的李妇出庭辩称曾照顾儿子到他快就读小学阶段,但张姓男子的表姊证称张长期由
她的父母照顾长大,期间从未见过李妇,也没听过李妇照顾张男;由于她家经济能力有限
,因此当时没有钱供张读台中一中。 新北地院认为李姓老妇照顾儿子时间短暂,在张姓
男子的成长岁月中,李妇不但称不上善尽扶养职责,反而形同恶意弃养,裁定免除张对母
亲的扶养义务。
联合新闻网 袁志豪 / 报导 2016/01/2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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