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题] 关于 part-time板规修订草案

楼主: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7-03-14 13:36:00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 看板 #1OnsgHJf ]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 part-time
标题: [问题] 关于 part-time板规修订草案
时间: Tue Mar 14 11:59:06 2017
#1OncJPBf (part-timeBM) [ptt.cc] [板务] part-time板规修订
关于劳资关系. 相关名词的定义. 在劳动基准法中都有 "明确法律定义"
而在所谓板规修订草案中.
第 04 条 (法律保留)
本板板规,牴触中华民国法律、本站、本群组、本组及本板规定者,无效。
前项所称之牴触,应由该管理职解释之。
小弟个人资质驽钝. 所谓 "该管理职" 的实际现实职务.
是指司法的?还是行政的?还是在 PTT 站内的?
如果指的是 " PTT 中的管理职". 如站长. 小组长. 或者板主.
那. 很想请教的是. 行政主管机关. 例如劳动部. 县巿政府劳动/劳工局的
公告. 函文都可以不予理会了吗?
很想请教板主.
劳动基准法. 就业服务法. 这些保护求职劳工板友的法律.
您都有仔细读过吗?
有无违法的认定. 到底是由谁来认定?
板主大人们. 你们有弄清楚. 行政法. 行政罚. 行政罚法吗?
还是可以合理质疑. 有人连函文都看不懂?
也是. 连县长都可以直接放话不鸟劳动基准法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6-03-14 13:07:00
有问题回在part-timeBM开板务分类就是大家都可以回的没看清楚 推回来 忘记加注可以开放讨论反正 请直接在part-timeBM讨论...真是的搞不清楚干嘛禁止板务类文章讨论牴触站规 哪一级的规定就该级管理人出来解释牴触现实法律 就看来函内容做调整你提到了性别歧视问题 这是我漏掉的 非常好
作者: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7-03-14 15:28:00
为什么我觉得你总往坏的想 解释就是替雇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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