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同意并愿意遵守现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条款、本站各级规定、本板所有规范,
本人愿意为本文内容负责,并保証本文内容皆详尽属实,若违反相关规范,愿受处分。
工作或交件期:4pm前
预定排班方式:固定制
每日工作时间:自由安排二小时
每日休息时间︰工作结束即休息
休息计薪供餐:不供餐
以上时间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时为单位;日期未注明月、年者,推定为本月、本年。
工资或报酬:300/时
国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长工时:依法加成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
发薪日:工作后现领
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七十六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点︰南港展览馆1、2馆
工作内容︰穿着整齐干净,主动积极
工作地若为私讯另外约定者,双方均应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应注意物品内容是否与本文所载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事业单位资讯》
本分类为事业单位征才,若为个人事务征才或征代班请选 [个人] 类。
第一项“单位名称”为公司全名、机关学校全名,或商店店名。
第二项“单位地址”同工作地者,得填“同上”、“同工作地”或同义文字。
单位名称:ECM
单位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号35楼
《联络资讯》
第一项“联络人”,为自然人姓氏与称谓(如先生小姐,或职称等),不得为代号、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义、令狐冲、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负风险。
联络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诸如Mr. Chen、Ms. Chen、陈r、陈s等形式表示之;
无中文姓名者,以原语言文字表示,原语言无法显示者,以中文译名或罗马拼音表示之。
第二项“联络方式”,为站内信、电子邮件、行动或市内电话之任一或数种类,
但不得仅写电子邮件、行动或市内电话“名称”而无“资讯”;
可以“加”通讯软件帐号(如Line等),但不得“仅有”Line帐号等而无前开四种资讯,
亦不得“仅有”“人力资源网站应征连结”或“Google表单连结”等情形;
若不愿提供电子邮件、行动或市内电话资讯,至少应接受站内信联络。
“联络人”、“联络资讯”每违规一项就水桶七日并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第三项“回复应征者”,择一。
联络人︰杨小姐
联络方式︰站内信并附上联络方式,有相关经验优先录取
回复应征者:仅回录取者
仅本栏,于完成征才目的后,或其他相类情形,可以自行编辑文章删除之。
★《其他资讯》
本栏选填。
“特殊条件”,为设定具特殊能力或资格者得应征,但不得有就业歧视情形。
“应征方式”,得同联络资讯,或为“人力资源网站应征连结”或“Google表单连结”
“其他简介”,凡对于单位或工作项目之简介,均可。
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需求人数:1
截止日时:3/7
完成征才目的后,得将标题中分类标签之文字变更或加注“已征得”或同义文字。
再次提示:分类标签为 [县市/类别]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变更标题,
色码为m或m开头结尾,其中*为Ctrl+U,色码不全会导致中文字乱码。
标题无县市名,或其他乡镇市区名当地区,或表格空项目删除,或开头不见者一律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