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或交件期:10/12 下午15:30
征求离婚公证人2位
但不一定会离成功 有成功
只要签名见证就好 不用负责其他
会给过运红包600/1人
如过没离成功也会给走路工200元(1小时内解决 没有会按时薪给)
意者站内信
工资或报酬:200~600(依照上述情形)
发薪日:工作后现领
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七十六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点︰ 台中市西屯区公所 下午3点半
工作内容︰ 离婚公证
联络人︰我
联络方式︰站内信
回复应征者:站内信一律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