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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类型:劳工
对象 ID 或单位全名或可供辨识资讯:
谭宗奇(真实姓名)/ 潭宗其(应征用假名)
S.J. S. <[email protected]>
因当时只透过信箱收应征,无法确认 PTT ID
(但该则征人启事仅发布于 PTT PT 板,推测应是透过板上文章来信应征)
是否为本板文章:是
时间、地点:
工作期间:2023/06/02-04(实际工作日)
地点:台北信义新光三越 A9 馆活动特展
不当行为简述:
该名展场短期活动工读生在短短 3 天不到工作期间有以下重大不当行为:
- 活动正式开幕当天上班迟到 30 分钟且未主动联系告知
- 诈领餐费补助费用同时跟大会索取指定菜色便当
- 用餐休息时间严重超时未归(1 小时以上)
- 未按指定工作岗位进行工作,自行变更轮班执勤位置(换到比较轻松的岗位)
- 违反工作规定于工作期间长时间使用手机
- 以假名应征工作
上述行为均有当面对质时本人口头承认犯错之完整录音存证
并于活动第三日时直接现场依法解雇以维护其他共同工作同仁权益
在解雇当天已口头与邮件书面告知将依法支付所有已工作时数薪资、并完整支付资遣费
(按劳基法相关规范因惩戒解雇条件没有非常明确,为避免后续争议决定加付资遣费)
但事后谭先生拒绝提供薪资汇款帐号,而后向劳工局检举我方不当解雇
并索讨总额超过 2 万元之完整原定工作期间与所有预期加班时数之薪资
相关劳工检举案件会先经过民间第三方的劳资协调会议进行调解
(题外话,谭先生在劳资协调会议上亦迟到超过 20 分钟)
调解会虽然不会对于劳资双方谁对谁错直接做出裁决
但最终调解结果是谭先生主张的部分以及索讨的薪资“均不成立”
我方依然仅需支付已工作时数薪资与原始预计支付之资遣费
仅有谭先生主张该工作在发放工作人员服装时有表明活动后可以保留
这部分我同意相关工作规定并未清楚说明遭解雇人员不得保留工作人员服装
因此同意作出工作人员服装费用 300 元台币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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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主要情节较严重的两个行为不当部分详细说明一下当时状况:
【诈领餐费补助】
本人公司这边负责的只是大活动中的一个单独委外小摊位执行
由于当班人力较少团体订餐上较不方便
原始征才启事中即有告知会以餐费补贴方式进行(可自行至楼下百货美食街用餐或自理)
后来因活动大会方面有主动协助提供便当,便现场与工读生沟通改回直接提供便当
谭先生在工作首日提出个人有饮食上的特殊需求而无法使用大会提供便当
我方也同意并在公告在 Line 工作群组内
同意谭先生(和另名工作同仁)改回以餐费补助方式自理
但谭先生事后工作期间仍在有领取每餐餐费补助每餐 150 元的状态下
持续迳自向活动大会方面重复领取便当
(这部分有签收纪录存证,对,他傻傻的签名然后事后想到不对才回去涂掉)
后来甚至更猖狂的向活动大会索讨符合他饮食需求之特定口味
因跟大会负责便当工作人员有发生其他争执
查证下我方才得知谭先生有请领补助却又同时诈领便当的状况
【使用假名应征】
谭先生在电子邮件来信应征、Line 沟通联系时,均使用“潭宗其”名字
但事后收到的劳资协调会公文上本名为“谭宗奇”,因此我在事后才察觉得知此事
劳保投保时使用送出的姓名虽然是正确真实姓名版本
但这部分是由于谭先生似乎刻意避开使用他自己的邮件或通讯软件提供个人资料
直到教育训练当天才声称他手机网络不稳等原因要求直接在我的笔电上输入资料
当下没有想太多直接让他顺手操控我旁边开着的笔电
仅跳转到其他视窗避免看到其他资料
后续进行投保文件填写时因只快速复制贴上多人的相关个资
因此并未注意到姓名部分的细微差异(事后来看应该也没人会姓水字边的潭吧)
这部分谭先生本人在调解会上的说法是手机输入法输入同音错误导致
但该名称不只一次出现,且本人姓名输入错误而不自觉并不符合常理
且我方依然有充足证据举出谭先生在应征与面试时提供的名字均非本人真实姓名
事后尝试将该应征者的真实姓名搜寻司法判决书,可看到相当有趣的判决纪录
(提醒:即便同名同姓且活动范围与年龄均高度相符
仍无法证明以下判决纪录与该应征者为同一人,因此下列同名者公开资料仅供参考)
2021 年 - 伤害罪
于新店线捷运与其他乘客起争执动手打人(告诉人自行撤回)
2021 年 - 妨碍秘密
于捷运大坪林捷运站电扶梯以智慧型手机偷拍女性长裙内之臀部隐私部位
经警方搜查查扣确实有发现影片(告诉人自行撤回)
2020 年 - 伤害罪
于健身工厂新店厂与清洁人员起口角徒手殴打对方头部(告诉人自行撤回)
2020 年 - 妨碍名誉
于捷运景平站对保全怒骂(告诉人自行撤回)
2017 年 - 侵占罪
于健身工厂拾获他人一只 HTC Desire 820 手机后私自带回家占为己有
(判刑 2 年确认,原判定缓刑但后来因未配合保护管束而撤销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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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但因为该人士行径太过“奇耙”
自己从过往工作帮忙公司找电玩展工读生到现在自己开公司雇用人力也受惠板上很多
也自认当时开出的薪资条件不差(时薪实领 220 元,完整依法承保劳保并提播劳退)
这次碰到如此之雷的工读生请是觉得应该发上来避免其他雇主受害
庆幸有及早止血,后续展期也跟其他工作同仁合作相当愉快
因为是儿童类型的展览,解雇后也很担心对方在现场找麻烦影响小朋友安全
事后不只加钱多找了临时替补人力,还多花钱请了保全在热门档期现场确保安全
由于该则征人启事仅发布于 PTT PT 板,因此特在此发布黑单文请其他人注意
事后个人反省与小心得:
- 本次应征虽然有经过线上视讯面试,但当时沟通对答都还算正常因此并未提前察觉
主要可能因为对方有简略提到一些相关经验了但当时并未深究确认因此误判
- 劳基法对于劳工的保障其实相当多,实务上资方要中途解雇劳方并没有这么容易
也还好自己公司本身就是完全遵守相关规范,包含劳保 / 劳退 / 排班 / 加班费计算
(很多工读生都讶异我找短期工读生还有完整投保跟甚至劳退提播的...)
因此事后即便遭检举投诉找麻烦时都能安然面对,当然出席调解委员会也还是花时间
但既然行得正站得住脚,我就花时间陪你耗而已
- 劳资调解会其实并不会特别偏袒哪一方,端看双方功课各自到底做了多少
调解委员当下的目标其实只有尽量让这件案件双方和解就好
而不用继续实际走上劳民伤财的法律途径,过程会一再试着请双方都退一点寻求共识
因此你要争取的东西得自己查清楚法条、算清楚金额、抓好自己诉求跟可退让底线
我也是第一次收到公文说要出席协调会这种东西(还去查这第三方单位是不是诈骗)
跟谭先生开协调会时我所有录音纪录 / 应征纪录 / 通信资料证据准备了一大叠
结果对方两手空空开会迟到过来,连声称我违法解雇应该赔偿多少工资的主张
自己都还算不清楚出来一个数字,这种态度要调解委员认同帮你说话也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