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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交件期:6/1
预定排班方式:6/1
每日工作时间:10:30~17:00
每日休息时间︰工作满4小时休息30分钟
休息计薪供餐:仅供餐
以上时间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时为单位;日期未注明月、年者,推定为本月、本年。
★《工资、保险、发薪日》
承揽制仅填第一项“报酬”及第五项“发薪日”,其余项留空白。
一次性临时职缺,无论是否为国定假日,工资一律填于第一项,第二、三项留空白。
第一项无论任何职缺必填明确数字或上下限,再有“法定基本工资”等砍除并水桶七日。
星期六日并非国定假日,再有将星期六日当作国定假日,而第一、二项填相同者砍除。
国定假日不出勤,或无延长工时可能性者,第二、三项得视情况留空白。
第四项“劳健保劳退”,雇佣制必填“依法规定”,承揽制则得空白不填。
第五项“发薪日”,除一次性工作或承揽制得留空依习惯推定现领外,其余不填者砍除。
任一项仅写“面议”或同义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并退文。
凡承揽制,第二、三项请留空、第四项亦可留空,谢谢合作。
工资或报酬:220/H
国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长工时:依法加成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
发薪日:工作后当日汇款(非中信会扣15元手续费)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六十八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点︰桃园天后宫(桃园市新屋区圣贤路45号)
工作内容︰协助帐篷隔板桌椅展览器材搬运进场
单位名称:元昂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区复兴北路342号4楼之1
联络人︰林先生
联络方式︰应征请来信至[email protected] 标题请备注日期地点+姓名电话
回复应征者:仅回录取者
特殊条件:无
应征方式:同联络方式
通知方式:电话联络+讯息通知
需求人数:需求三位
面试日时:免
受训日时:免
截止日时:征满为止
其他简介:
完成征才目的后,得将标题中分类标签之文字变更或加注“已征得”或同义文字。
再次提示:分类标签为 [县市/类别]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变更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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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无县市名,或其他乡镇市区名当地区,或表格空项目删除,或开头不见者一律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