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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时、休息》
工作或交件期:长期
预定排班方式:周一至周五
每日工作时间:9:00- 12:00 或 13:30-17:00(可弹性安排)
每日休息时间︰工作满4小时休息30分钟
休息计薪供餐:皆无
以上时间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时为单位;日期未注明月、年者,推定为本月、本年。
★《工资、保险、发薪日》
工资或报酬:每小时170元
国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长工时:依法加成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
发薪日:每月月底结算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六十八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内容》
工作地点︰台中市北区华富街79号
工作内容︰
一、联系事项:接听电话,发送传真,联系法院、检察署、行政机关以及当事人等。
二、接待事项:接待及引导当事人,准备茶水。
三、内勤事项:
(一)整理卷宗、文件及档案(归档、卷宗、图书及档案管理),扫描、影印卷宗、文件
及档案、制作书状。
(二)公文收发登记。
(三)其他一般内勤行政事务,例如管理行程及案件进度等。
四、外勤事项:
寄信、协助律师至法院等机关影印卷宗(阅卷)、申请户政及地政誊本、申请财产所得清
单、申请其他文件资料、送交文件及递状。
工作地若为私讯另外约定者,双方均应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应注意物品内容是否与本文所载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事业单位资讯》
单位名称:文棨法律事务所
单位地址:台中市北区华富街79号
★《联络资讯》
联络人︰林律师
联络方式︰[email protected]
回复应征者:仅回录取者
仅本栏,于完成征才目的后,或其他相类情形,可以自行编辑文章删除之。
★《其他资讯》
特殊条件:
应征方式:请将个人履历寄至email,若符合条件,将安排面试
通知方式:Email
需求人数:1人
面试日时:
受训日时:
截止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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