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或交件期:1/28前以您方便为主
预定排班方式:一次性
每日工作时间:一小时内可完成
每日休息时间︰一次性
★《工资、保险、发薪日》
工资或报酬:300
发薪日:收到照片后转帐
中华民国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六十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内容》
工作地点︰升恒昌金湖广场
工作内容︰我把金门振兴券寄给您,帮我到升恒昌金湖广场的指定柜位购买商品,并将商
品和购买明细拍照回传。(已经跟客服确认可以使用金门振兴券,商品购买完会直接由店
家负责宅配)
工作地若为私讯另外约定者,双方均应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应注意物品内容是否与本文所载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联络资讯》
联络人︰杨小姐
联络方式︰站内信
回复应征者:一律回复
仅本栏,于完成征才目的后,或其他相类情形,可以自行编辑文章删除之。
★《其他资讯》
截止日时: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