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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为事业单位征才用,征才类一日限一篇,分类未加县市名者Ctrl+X后T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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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时、休息》
“工作或交件期”,应填日期,或长期等文字,勿填工作内容,谢谢合作。
工作或交件期:通过面试后长期工作
预定排班方式:轮班制
每日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17:30-22:00
周六: 08:00-21:00(中间休息2小时)
休息计薪供餐:皆无
★《工资、保险、发薪日》
凡承揽制,第二、三项请留空、第四项亦可留空,谢谢合作。
工资或报酬:160/hr
国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长工时:依法加成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
发薪日:每月10日
中华民国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五十八元。
中华民国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一百六十元。
以上工资未注明单位者,推定以新台币为单位,计时制推定为每小时之工资。
发薪日未注明者,推定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地、内容》
工作地点︰台中市南区复兴路一段270号4楼-救国团复兴分部
工作内容︰
柜台行政事务、文书处理、学友及教师服务(课程解说报名)、接听电话
开关教室、整理点名簿、白板笔、教室环境清洁整理(擦拭桌椅、教室收拾等)
工作地若为私讯另外约定者,双方均应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应注意物品内容是否与本文所载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删除此行。
★《事业单位资讯》
单位名称:救国团台中市团务指导委员会
单位地址:台中市北区力行路262-1号
★《联络资讯》
联络人︰黄小姐
联络方式︰请将履历表(附自传)寄送至[email protected]
回复应征者:不回,符合者另约时间面试
仅本栏,于完成征才目的后,或其他相类情形,可以自行编辑文章删除之。
★《其他资讯》
“特殊条件”,为设定具特殊能力或资格者得应征,但不得有就业歧视情形。
“应征方式”,得同联络资讯,或为“人力资源网站应征连结”或“Google表单连结”。
“其他简介”,凡对于单位或工作项目之简介,均可。
特殊条件:此工作需在学学生
应征方式:
通知方式:电话联系告知
需求人数:1人
面试日时:上班日即开始受训
受训日时:征满为止
截止日时:
其他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