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法律事务所征行政工读生

楼主: purplemars (have fun)   2020-09-06 1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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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录取后即开始上班
排班方式:星期一至五
每日工作时间:下午2:00至6:00
每日休息时间︰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58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时薪160元,二个月后视工作表现调整
国定假日工资: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
工资发放日:每月5日发放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49号7楼
劳务内容︰1.收发信件整理、接听电话
2.接待客人
3.协助制作书状、递状、邮寄
4.环境整理、简易文书缮打或其他律师交办事项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理宇法律事务所
单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49号7楼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许小姐
联络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报名者:只回录取者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一、请先备妥履历投递至电子信箱(勿站内)
并注明 应征工读生姓名OOO
若符合资格,本所将安排面试
二、备注:不以法律系为限,细心、善于沟通、有礼貌、
可长期配合者佳(请投递者务必考虑清楚,短期勿试)
需求人数:1人
通知方式:若符合资格电话通知
面试时间:依主持律师可面试时间为准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法律相关系所在学可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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