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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4(六)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
排班方式:无
每日工作时间:1/4(六)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
每日休息时间︰中间休息一小时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休息不计薪,供一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5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160/HR
国定假日工资:
延长工时工资: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
工资发放日:当天结束后发放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新北市永和区安乐路100巷21弄15号B1
劳务内容︰协助搬运道具,杂物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橘制作影像工作室
单位地址:新北市中和区更生街13-4号5F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李小姐
联络方式︰0919-904-211 /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报名者:只回录取者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人
通知方式:录取者电话通知
面试时间:无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附注:请有意愿应征者先提供简历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感谢各位的配合!!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