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台北市中山区 补习班英文辅导老师

楼主: MarG (yy)   2019-09-18 19: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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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长期(明确起讫日期,长期者应加注起始日期,承揽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三晚、五晚(5:30-9:00)、六早、日早(9:00-12:00)(每周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时间:如上3-3.5小时(明确起讫时间,多班制需载明各班别起讫时间)
每日休息时间︰依法规定(连续工作每4小时应有30分钟休息时间,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休息无计薪,有供餐(应分项填写,留空视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5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200/hr(应为时薪或日薪,不得为月薪,计件制者应注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时)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至少上开约定之4/3倍、后2小时为5/3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每月30日(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台北市中山区复兴北路50号3楼(工作场所之完整地址,得与单位登记地址不同)
劳务内容︰
1.批改作业本翻译句子(偶而会有作文)
2.辅导唸书学生(有自编教材)
3.解答学生英文问题(应详实填写,不得为“主管交办事项”或其同义词)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冠英文理补习班(应填全名)
单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区复兴北路50号3楼(应填完整地址)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许主任(姓氏与称谓,不得以代号、假名表示)
联络方式︰履历请寄 [email protected],主旨注明"应征_英辅老师"(仅得为 站内信、电子邮件、市内电话、移动电话 之其中一项以上)
是否回复报名者:不予回信告知,合适者将以电话联系,履历中请注明手机(应填 必回、只回录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项)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限定条件:英语文科系在学或毕业学生
需求人数:1(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电话
面试时间:将与受试者电话约定
受训时间:面试过后详谈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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