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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8.09.04(星期三)~109.01.08(星期三)
排班方式:每周三12:00~16:00
每日工作时间:4小时
每日休息时间︰每40分钟(1节课)休息10分钟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5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每节课320元(共5节)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隔月15日前发放(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台北市长春路116号(工作场所之完整地址,得与单位登记地址不同)
劳务内容︰指导国小中年级或高年级学生完成当日作业(无须授课)、维持班级秩序
及上课品质、注意学生安全(应详实填写,不得为“主管交办事项”或其同义词)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台北市中山区吉林国民小学
单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区长春路116号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叶老师(姓氏与称谓,不得以代号、假名表示)
联络方式︰电子邮件(仅得为 站内信、电子邮件、市内电话、移动电话 之其中一项以上)
是否回复报名者:只回复录取者(应填 必回、只回录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项)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根据“国民小学办理儿童课后照顾服务及人员标准”第八条规定,
应征本课后班老师职缺者,符合以下条件任一点为佳:
一、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合格教师
二、曾任国民小学兼任、代理、代课教师或教学支援工作人员,且表现良好
三、公私立大专校院以上毕业,并修毕师资培育规定之教育专业课程。
四、符合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但保母人员不包括在内。
此职缺之工作内容不须上台授课,仅带学生写回家作业与维持秩序,
欲应征者请将个人履历(含学经历与联络方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应征来信主旨标明课后班老师,以便与您联络
需求人数:8人(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e-mail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受训时间:无须受训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