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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以下六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或超过法定每日工时上限
※除每日工时外还需列出每周/每月大约工作天数
工作日期:录取后开始工作,可长期配合者优先录取
排班方式:每周2~5天
每日工作时间:(1)国高中数理课辅老师:17:30~22:00 (可排班)
(2)国高中英文课辅老师:17:30~22:00 (可排班)
每日休息时间︰依照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皆无
★《工作待遇》
※以下五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并符合法定最低时薪133/hr
※本栏所称之平常日为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请参阅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3条
平常日工资:(1)150~200/hr
(2)150~200/hr
国定假日工资:依劳基法规定 (平常日工资x2且补休,非以基本工资计算)
延长工时工资:依劳基法规定 (第9-10hr 约定时薪x1.33,11-12hr x1.66,非以基本工资计算)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使用者不得删除或修改此处内容)
工资发放日:每月10日(明确工资发放日,每周发放、每月发放视同未填)
★《工作内容》
※以下两项子字段必填并请尽量详细描述,不可模糊笼统。
工作地点︰台南市北区海安路三段131号1-2楼(未规定工作地点要跟单位地址一样、一致)
工作内容︰(1)国高中数理课业辅导
(2)国高中英文课业辅导
★《事业登记资料》
※统编、单位名称、地址字段必填,农林渔牧医药补教等业者需加填相关字号
※填写资料以政府单位可查询之公开资料为准,经比对不符者视同未填
统一编号:34993598(由8位数字组成,不会多也不会少,需与政府公示资料相同)
单位名称:洪夫子文理补习班(除可省略部分外,需与政府公示资料相同)
单位地址:台南市北区海安路三段131号1-2楼(县市/乡镇市区/路街/巷弄号,需与政府公示资料相同)
律师、地政士执照字号:
医疗医药相关单位代码:
农林渔牧业登记字号:
补教业立案文号:南市教社字第1010618130号
★《联络资讯》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市话需含区码,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写法
※Email跟国内市话、手机、站内信择一填写,不接受这四者以外的连络方式
联络人姓氏/称谓︰洪主任(填写姓氏并加注称谓,但英文名称且不介意直称者除外)
Email/市话/手机︰[email protected] / (06)2501798
是否回复给报名者:只回录取者(必回、只回录取者、不回复)
◎《其他资讯》
※限定性别、外貌等条件违反就业服务法,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数:各1~2名(需有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E-mail
面试时间:随时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征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征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征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