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台北] 台北-诚征短期法务助理

楼主: lelingzi (三个字)   2019-04-23 1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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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确起讫日期,长期者应加注起始日期,承揽制填交件日期)
2019/04/29~201905/02
2019/05/07~2019/05/16
2018/05/21~2019/05/22
排班方式:(每周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上述时间不包含六日在内
每日工作时间:(明确起讫时间,多班制需载明各班别起讫时间)
8:30~17:30
每日休息时间︰(连续工作每4小时应有30分钟休息时间,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12:00~13:00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应分项填写,留空视为皆有)
用餐时间计薪,不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5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应为时薪或日薪,不得为月薪,计件制者应注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时)
时薪每小时新台币150元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至少上开约定之4/3倍、后2小时为5/3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后现领)
2019年6月5日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工作场所之完整地址,得与单位登记地址不同)
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398号
劳务内容︰文书校对(无经验可)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负责人:谢文倩
单位名称:理仁法律事务所
单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76号17楼之1
单位电话:02-2708-0605
★《联络资讯》
联络人姓氏称谓︰曹小姐
联络方式︰02-2708-0605 分机223
手机:0939-774-728
有意愿应征者,请附简历及联系方式mail至:[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报名者:电话通知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3-4人
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面试时间:请投递履历后再电话联络
受训时间:无
本职缺开放至: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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