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目前是大四学生
在牙医诊所打工
上学期应征时就有说明在外县市读书,所以上班只能五晚上跟六整天,另外就是这学期要
实习,雇主也都答应说可以、没关系
后来放暑假之后也是每天都有上晚班
甚至有被临时问能不能加班
也都有答应
开始实习后第一个月是四五晚上跟六上班
有评估过自己实习状况后跟雇主提出如果有需要的话其他天也可以上晚班
但雇主回复说另一个工读一个人上班也可以,柜台姊姊也会帮忙
后来9月中左右变成跟上学期一样五六上班(因医师人事变动)
接着10月
总上班天数只有4天(总时数21.5小时)
医师也跟同事说OO(我)再来几次就不会来了
但我根本没提过离职
而且之前有工读被缩减工时赶走的案例
所以我自己认为我也是要被用同样的方式赶走
想请问在没有保劳健保的前提下(有提出要加保,但公司一直没有给予理会)
这种状况是可以向劳动部之类的提出检举的吗?
因为之前查过,不能多于多少,但没有不能低于多少的条例
想请问有人也遇过这种状况并检举的吗?
——————————————
补充一下
因为9月开始就没有给班表
所以我是每周问同事或雇主我有没有需要上班
我是在不知道这个月上几天班的情况下
被恶意减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