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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7年9月10日起
排班方式:每周三次
每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至18:30(共10个时段)
现在尚有‘周一下午1:30至6:30;周二早上9:00-12:00’2个时段
可再自选一个时段(本时间直至大学寒假止)
每日休息时间︰12:00-13:30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每小时150元。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至少上开约定之4/3倍、后2小时为5/3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内容》
协助办公室行政庶务工作及网页资料搜集汇整工作。
(如接听电话、连络客户及接待到所当事人、key固定例稿、整理卷宗等行政工作)
工作地点︰台北市中正区杭州南路一段25号2楼
劳务内容︰接听电话、连络客户及接待到所当事人、key固定例稿、整理卷宗等行政工作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硕丰法律事务所
单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区杭州南路一段25号2楼
★《联络资讯》
联络人姓氏称谓︰张小姐。
联络方式︰请使用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报名者:是(符合初步资格者将予以电话确认面试时间,
参加面试者均无论录取与否均予以通知)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2人
通知方式:电话
面试时间:最晚9月8日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9月10日(必要时再延长)
1、目前尚有周一下午及周二早上二个时段需要工读生,
其他时段可以由当面议定,未来学期结束后会再重新调时间。
2、欢迎法律系等相关科系大学生参与。
3、请将履历相关资料寄至本事务所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切勿直接拨打电话。并注明您的身份,如学生(大学生或研究生)、
考生及联络方式(电话,联络时间为何)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4、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电子邮件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