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7月31号开始在某亲子餐厅做计时人员,
排班时有留下EXCEL档案作为依据,但是月中家人决定月底(8/29 ~ 9/3)要去国外旅游,
只能向店长(雇主)请假,但是我请假的依据以及他确认都是口头上讲了,
但是没有留下书面或是通讯软件的纪录
(导致后来我究竟是28号开始请假或是29号开始请假没有记清楚,这是我自己的疏忽)
本来在这周日(8/26)有排班,但是在周五下班前,我向雇主再询问周日是否要上班,
他表示要等到周六才能知道另外一位外面的厨师是否能来支援,才能确定我要不要上班。
周六确定我周日不用上班后我就记着我是到出国前都没有班了,
直到周二的下午五点雇主用通讯软件询问我当天是否会上班,
我表示9/3回国后9/4才会再去上班,雇主说他在周五有再向我确认周二有班
(但是我只记得有再问周日的排班问题,没有记得确认周二是否还要到班)
因为是我自己没用书面或是通讯软件做文字的留存为证据,那算是我自己的疏忽,
所以我就道歉
十七分钟后
我被解雇了
理由是“ 评估我当班的时段不缺人了,而且未先请假而旷职一日”
https://imgur.com/a/pcurqBJ
只能说,不管请假或确认排班的相关问题一定要有证据留存啊~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这家公司没有打卡钟,或是能记录你到班下班或是休息时间的机器,
(这家公司是给我每天排四小时的班,包含半小时的休息时间供餐不计薪,所以一天就计
3.5小时)
变成你的上班下班时间都是雇主帮你计/记
这样好像也有点风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