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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9月27日(四)~11月3日(六)
排班方式:由工读生协调排班
每日工作时间:1830-2130
每日休息时间︰(连续工作每4小时应有30分钟休息时间,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应分项填写,留空视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140/h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至少上开约定之4/3倍、后2小时为5/3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第一次15天日发放,第二次为执行结束后发放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澎湖马公市观音亭广场
劳务内容︰
因配合灯光节关系,现场会设置3组互动装置,
工作内容包括
一、指引民众操作装置、致止非友善操作行为
二、每日巡察装置、及其他周边相关灯饰是否正常启动
我们将会设定自动开启,但如果未正常开启,则要回报,并简易排除异常状况。
三、场复,每日活动至2100止,随后就将装置盖起来或是收放。
四、活动共分成活动日与平日,
活动日:一星期约3天,分别为四、五、六日,(双十节那周为三、五、六)
活动日每日需要3名人员,3组装置都需有人指引民众操作。
其他时间为一般日,一般日每日需1名,负责巡察现场灯饰是否正常启动,
如有民众要使用装置,再协助。
※一般日则由工读生进行排班出勤
※活动日能全配合者,优先录用
如果有意愿,烦请来信,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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