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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7/2/23
排班方式:无
每日工作时间:下午2:00-5:00
每日休息时间︰累了休息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供饮料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200/hr
工资发放日:当日完成发放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工作地点为私人住宅者,得仅填县市名与乡镇市区名。)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高雄市苓雅区中华四路(阳光大饭店对面)
劳务内容︰
协助帮忙搬2楼与3楼家俱与物品(床柜、沙发、柜子、桌子..等)至4楼或1楼
★《联络资讯》
联络人姓氏称谓︰林先生
联络方式︰站内信
是否回复报名者:录取与否皆会回复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2
通知方式:站内信
面试时间:无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征到即截止,谢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