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边可不可以问这个
但找来找去不知道有没有法律版这种东西
有违规麻烦私信我一下 我会自删
基本上就是打工被坑惹
我的有几个朋友去学校的短期实习
其实就是打工仔啦 一开始厂商说明不完全
所以他们也被蒙去 以为是饭店柜台之类的
因为有跟学生拿语文检定证书
去惹之后发现全部去喜宴端盘子....
好吧那就做吧 一开始说明也说有加班
一切照劳基法走 什么1.33 1.66的都有提到
也有说周领 礼拜五结算
现在情况却是
1.似乎不给加班费
2.过年只有除夕双倍 剩下变回140
3.12小时的通常都是禁休
4.没有薪资条
第一个问题比较暧昧 当初负责人来的时候有说会照劳基法 但最近薪资有点问题去问却变
成
以下是他传给我的讯息:
后来有在问X经理
他说照理来说会有加班费,但实际也是要看他们给的有没有 这样听起来当然就是不会有
因为那时候我们主管说我们是按照PT的去计算薪水 所以不会有
这是合理的吗?我记得PT还是要给加班费不是吗 何况他们是上惹12小时的班
超过法定8小时 且单周工时也超过40小
第二点它们也给出惹蛮奇特的答案
除夕是国定假日,初一到初四只是弹性放假,所以不会算两倍的钱
我上网查都是必须给双倍薪 突然这样讲我完全搞不懂惹 我记得应该是除夕到初三都是双
倍薪
第三点 他们12小时的班都会注明禁休 除非特殊状况 我不确定这合不合法 我看是网络上
是写不得强迫 而且我们以前实习也是不得强迫加班的 想赚多做 想休息回家这样 但其实
很多打工都有加班
第四点 因为它们第一次拿到钱的时候完全搞不清楚 只给你一笔钱 剩下什么都没说 所以
根本不知道是几号的钱 去问也有点含糊 我猜可能是扯到加班费 公司也没给薪资条 而且
原本周算正常没这问题 但是他们给钱的时候却有延迟 第三个礼拜才领到第一个礼拜的钱
也不知道是几天的
另外请问比较重要的问题 如果这种不给加班费以及只有除夕双倍薪确定违法的且不愿改
善
做一做就走人会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比如我只做到除夕 剩下我不愿再被压榨就离开 但
当初约定时间还没到 当然会尽告知义务不是突然就不见这样 会有违约的责任在吗?
还是厂商违法在先可以不履行合约?
公司调皮扣住薪水不给的话 哪边申诉比较有用?我看过一个人回复我是说劳动局很容易
吃案 劳动部比较不会 这句话是证实的吗?
麻烦有经验的大大指点一下
我本身没碰过也不知道 突然一堆问题查惹一堆资料 实际法律我搞不清楚 看起来都是违
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