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一般]林口区银幕搬运(已征到)

楼主: simyu (simyu)   2018-02-06 17:23:58
本人同意并愿意遵守现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条款、本站各级规定、本板所有规范,
本人愿意为本文内容负责,并保証本文内容皆详尽属实,若违反相关规范,愿受处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删除或变更,误删者应至本板使用规范第37条或z-53-3复制范本

★为必填项目,缺项应保留空项目名称,灰色文字得删除之,各项均不得为“面议”。
本文仅授权发表于PTT实业坊,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至其它网站,本人保留一切诉讼权。
★《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7 pm14:00~15:30(明确起讫日期,长期者应加注起始日期,承揽制

★《工作待遇》 一人1000 搬完为止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工作内容》搬银幕
工作地点︰林口区文化二路
★《联络资讯》林先生
联络人姓氏称谓︰林先生
联络方式:站内信
是否回复报名者:只回录取者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2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