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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起聘日起6个月。(视情况续聘)
排班方式:周一至周五排班,每月排班72~120小时为原则
每日工作时间:8:00-17:00(请至少能配合排班半日)
每日休息时间︰12:00-13:00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皆无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140/hr
国定假日工资:国定假日不需工作
延长工时工资:不需延长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
工资发放日:隔月月底邮局汇款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台北市大安区泰顺街60巷28号
工作内容︰1.公文传递
2.简易文书处理,例如: key资料、影印、寄信…
3.依部门需求协助试场监试工作(报酬另外计算)
4.临时交办事项
(1) 态度积极、认真、有责任感。
(2) 熟MS-Office软件操作,且具电脑行政文书处理能力。
(3) 不限科系及性别。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统一编号:03735202
单位名称: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心理与教育测验研究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泰顺街60巷28号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黄先生
Email/市话/手机︰[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给报名者:合者安排面试,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意者请附简历表(含姓名、照片、连络电话),来信标题请注明“个人姓名-应征心测中心
-工读生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2人
通知方式:e-mail
面试时间: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