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明确起讫日期,长期者应加注起始日期,承揽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周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时间:(明确起讫时间,多班制需载明各班别起讫时间)
每日休息时间︰(连续工作每4小时应有30分钟休息时间,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应分项填写,留空视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40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应为时薪或日薪,不得为月薪,计件制者应注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时)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至少上开约定之4/3倍、后2小时为5/3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非承揽制之工作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至户政最小单位,不得为相对位置,仅外包承揽制得留空)
(劳务内容应确实填写,不得含糊)
工作地点︰(工作场所之完整地址,得与单位登记地址不同)
劳务内容︰(应详实填写,不得为“主管交办事项”或其同义词)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应填全名)
单位地址:(应填完整地址)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姓氏与称谓,不得以代号、假名表示)
联络方式︰(仅得为 站内信、电子邮件、市内电话、移动电话 之其中一项以上)
是否回复报名者:(应填 必回、只回录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项)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
面试时间: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