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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工作日期::10/30 (一)约下午三点起
(明确起讫日期,长期者应加注起始日期,承揽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周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时间::约2-3小时内可完成
(明确起讫时间,多班制需载明各班别起讫时间)
每日休息时间︰(连续工作每4小时应有30分钟休息时间,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应分项填写,留空视为皆有)
★《工作待遇》1200元整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33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应为时薪或日薪,不得为月薪,计件制者应注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时)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为上开约定之1.33倍、后2小时为1.66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非承揽制之工作应填“依法规定”)
工资发放日:结束后现场给
(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后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高雄市苓雅区中山二路320号
(工作场所之完整地址,得与单位登记地址不同)
劳务内容︰从甲地载货至乙地存放
甲地于高雄三多商圈附近,12楼,有电梯,但仍有一小阶需人力搬运
乙地跟甲地约五分钟车程不到(1.2km),是商办大楼,有卸货区可停车
(应详实填写,不得为“主管交办事项”或其同义词)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应填全名)
单位地址:(应填完整地址)
★《联络资讯》
联络人姓氏称谓︰李小姐
联络方式︰站内信
是否回复报名者:只回录取者
自备汽车(休旅尤佳)、拉杆手推车(菜市场拉车不行)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人(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
面试时间: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