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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录取后 3至4周(可能更长或更短)
工作日期:
录取后即开始上班
排班方式:周休二日
每日工作时间:8:30~12:30 13:30~17:30
每日休息时间︰同上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资:135/hr(应为时薪或日薪,不得为月薪,计件制者应注明常人平均每件所
需工时)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为上开约定之1.33倍、后2小时为1.66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非承揽制之工作应填“依法规定”)
工资发放日:每月5日领(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留空视为工作
后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台中市北屯区东山路一段147巷238号
劳务内容︰
整理资料 影印 扫描资料 到法院或邮局寄交文件 电话联系
环境整理 制作书状
★《事业登记资料》
单位名称:(应填全名) 黄建闵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应填完整地址) 台中市北屯区东山路一段147巷238号
★《联络资讯》
联络人姓氏称谓︰(姓氏与称谓,不得以代号、假名表示)
联络方式︰(仅得为 站内信、电子邮件、市内电话、移动电话 之其中一项以上)
黄律师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复报名者:(应填 必回、只回录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项)
只回录取者
◎《其他资讯》 无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1~2人
截止时间:征到人为止
需求人数:1(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电话联系
面试时间:10月16日起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代事务所po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