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个人] 征求特卖会抢购小帮手-已征到

楼主: ACCR (优家包子~*)   2017-08-15 0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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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不得连续工作逾6日、每周延时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应依法提供例假与补休)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于“工作日期”字段填写“最迟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8/16(周三) 9:00~13:00
排班方式:
每日工作时间:
每日休息时间︰如上,中间无特别休息时间,不过应该是大多在发呆+顾东西,
请看下方工作内容说明(会场里面有冷气)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33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前开标准)
(总时数未满1小时之工资应以1小时计算之、星期六日不等于国定假日)
(外包承揽制之工作仅填写“平常日工资”与“工资发放日”二项)
 平常日工资:550元 (提早半小时以上结束的话,算最低500元)
若有超出部分以10分钟25元薪水计算,
1~10分内都算10分钟,11~20分钟内算20分钟,以此类推。
->如果最后结算末位数是5元,无条件进位到10元。
加个奖金好了,可能小帮手会比较积极。
如果有抢到我没有抢到的+预计购买清单很多人想要的热门商品,
"1种商品"+抢到"5个"以上,奖金50元。
"2种商品"+抢到"5个"以上,奖金50元*2=100元。
最多奖金100元,不多啦,小小的感谢心意而已。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为上开约定之1.33倍、后2小时为1.66倍,留空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非承揽制之工作应填“依法规定”)
工资发放日:离开会场后发放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台北市仁爱路
劳务内容︰基本上就是去特卖会当我的采购小帮手。
特别需要可以有相关拍照经验的,如有相关"照相"经验大加分唷!!
<详细预计内容如下>
预计工作时间是9:00~13:00,需提早半小时报到,如果能早点来优先录取,我怕被放鸽子。
9:00~10:00:
发呆、聊天、普及知识(哪些东西放哪、抢什么东西)
->大概15分钟会完成普及知识,所以重点就是发呆吧。
10:00~12:20:
照相及上传(请自备智慧型手机,需要加line)、抢东西、顾东西、跟我一起扛东西。
12:20~13:00:
排队结帐、跟我一起注意结帐时有没有被重复多刷条码
不确定有没限时,所以也可能会提早结束。
提早半小时以上结束的话,最低薪水算500元。
(一般是会赶人,上上次是11点出头就被赶去结帐,不到12点就算完钱了)
如果没有限时,大概最晚会到14:30或15:00。
超过的话以每半小时60元薪水计算,10分钟内算10分钟,11分钟以上算半小时。
基本上除了进场后一开始的照相及抢东西外,大概就是顾东西发呆等我结帐。Orz
10点进入会场后有冷气~~~发呆时要玩手机也可以,不过要顾好东西唷~~~
另外由于每人有购买额度限制,所以你"不能"自己买现场的东西,这点很重要。
如果你实在很想要买,请应征时先说,要先商量好。
(入场券是买的,而且我要一大早坐小黄去排队,
特卖会又很容易被算错钱或粉饼碎了回家才发现之类,成本很高)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不得为简称、相对位置)
单位名称:(应填全名)
单位地址:(应填完整地址)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不得为假名、联络方式不得仅有通讯软件或社群网站之帐号)
联络人姓氏称谓︰胡小姐
联络方式︰站内信
是否回复报名者:今晚7点前只回录取者
(其实应该是有无录取会都回,不过我怕漏了,所以写只回录取者)
->我应该每位都回了,可是因下午跳电好久,所以刚回完,不好意思。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3人
通知方式:录取者我会直接加line连络
面试时间:
受训时间:
截止时间:
来信请注明:
1.基本介绍
2.line id(没录取我不会加你)
3.是否愿意备取(若愿意备取就算你没录取我也会找两三位加你的line)
4.住在哪
5.可几点报到
6.最晚可待到几点
7.17号可能还会需要一位,要的话你可以来吗?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
作者: hareusagi (晴兔)   2017-08-15 01:17:00
半小时至少66.5喔
作者: nv5236 (棠棠)   2017-08-15 01:19:00
已寄 nv开头 谢谢
楼主: ACCR (优家包子~*)   2017-08-15 01:24:00
喔喔喔~~感谢一楼~~可是我是11分钟就算60元~那来改一下XD
作者: sammy199930 (love_yeon)   2017-08-15 01:53:00
已站内 谢谢
作者: lawlaw12 (隆隆轰炸酱)   2017-08-15 10:41:00
已站内,la开头
作者: yuwe2010 (有成)   2017-08-15 14:26:00
已寄信
作者: iversonrene (无)   2017-08-15 16:13:00
已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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