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益普索市调公司,座谈会超时不愿给付薪资

楼主: AgnessHJ (Agness)   2017-07-20 21:01:53
公司名称或雇主、劳工ID:益普索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地点:雇主告知有保密协议不能透露细节
不当行为简述:
7/21 1420 更新
仅是为了敬告tony831203版友,特此更新
帮你母亲捍卫权益我没有意见,但问题是这件事涉及的我个人个资问题
也可能让你卷入纠纷,而你不过刚上研究所根本没出过社会新鲜人
你可能不知道你会要负的责任,所以我一开始是不想说的
但你越来越过分的语句令人忍无可忍,你与黄姓女主管是否为母子的证明
我都有截图,皆是你二人在网络上的留言
请你好好想想你做这些是为了什么,而你可能负担什么责任
按照你的ID 83年是你的出生年月吧,是一个应当要负起法律责任的年龄了
作者: cklovework (ckcck休。)   2017-07-20 21:06:00
市调的受访者不适用劳基法。若受延迟至权益受损,可以主张一定补偿而已
作者: tonybbbb (东方行B)   2017-07-20 21:08:00
建议要不要去劳工局找律师或市府的法律咨询问一下或著找议员的律师询问也行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1:08:00
就算被告,法官也会看情况判决,不是告了你就一定会输光是一个超时快一小时,就看他们怎么跟法官解释难道他们的一小时就是时间,你的一小时就不是时间?如果你没有泄漏内容就更不用怕了,可能只是想吓退你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7-20 21:14:00
是很可议,但对方肯定以一楼所说的搪塞你
作者: tonybbbb (东方行B)   2017-07-20 21:23:00
记得 毕竟不是对方说的算 要以第三方判定为准
作者: Ldonna (辣味甜甜圈)   2017-07-20 21:26:00
原po加油,至少让大家知道这家公司的嘴脸,以后时间到了就闪人,要留可以先讲清楚再继续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17-07-20 21:33:00
不得不推一下LINE的市调 就算我到现场人满了还是给我钱XD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0 21:49:00
你也很鬼打墙..他们延误一定错的..但明明车马费≠薪资
作者: elcatel (兴爷)   2017-07-20 21:53:00
你太计较了。你应该去找那个时薪600以上的,不要去这种座谈会。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0 21:53:00
那他们要不要顺便扣你的劳健保费用呢?要炮也要正方向争取延误的车马费.(o) 炮车费费=薪资.(x) 我也醉了XD
作者: xoxo2017 (xoxo)   2017-07-20 21:57:00
其实以基本时新来看 已经很赚了…我之前参加过很多次!
作者: elcatel (兴爷)   2017-07-20 22:00:00
原PO时间成本很高的,根本不应该去这种座谈会。
作者: snoopy55 (Wonderland)   2017-07-20 22:04:00
都没被选到过就退电子报了...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2:07:00
用汇款的,怎么要用变成转帐呢?你才鬼打墙吧?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2:09:00
奇怪,怎么有人离题这么严重?原PO被误了一个小时,却没有赔偿,被威胁,这才是问题
作者: vykxtoz (云)   2017-07-20 22:13:00
不认为争取自己权益有什么错??帮你推
作者: winnieisapig (豌豆碰)   2017-07-20 22:21:00
很妙的公司~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2:27:00
请问一下:他们的文章有提到薪资600元/一小时的部分吗?
作者: hitokoi (kata)   2017-07-20 22:28:00
重点是对方敷衍+恐吓的手段很不可取。金额大小不是重点,而是争取自己权益没有错,支持原po!
作者: Drogo (My Sun and Stars)   2017-07-20 22:29:00
就文章内容来看,座谈会公司并非不提供超时薪资,后来也同意原po争取的450元。但原po仍坚持在网络上公开此事,加上市调本来就很注重保密,原po踩到底线才会破局吧!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7-20 22:31:00
保密条款不支援违法行为。
作者: Drogo (My Sun and Stars)   2017-07-20 22:38:00
支付2.5小时1500加上超时45分钟200(450)算违法行为吗?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2:41:00
从头到尾都说车马费不等于薪资了
作者: mushpupu (mushpupu)   2017-07-20 22:42:00
原Po拿到的补偿已经蛮多了 市调本来就优于时薪很多了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2:42:00
何况给付200元40分钟也大于基本时薪133元/H,何来违法?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0 22:46:00
讲这么多不就是一定要拿到600/h吗??其它多打的啦.....最好大家不要去报名..这样的低薪市调让我多多参加吧XD又在跳针车马费=薪资..不就是一定要拿到600/h才行XD.
作者: lilikuo12123 (郭立立)   2017-07-20 22:50:00
车马费不等于薪资这句话很难理解吗 况且事先人家也没说超时给多少凭什么你就可以自己把车马费除于时间?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2:53:00
人家原本给你200转帐你不要,后来给你450转帐也不要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0 22:54:00
对了.拜托你去顺便检举他们漏报劳健保..因为你是600/h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7-20 22:55:00
科科 某些人一再重复同一论调XDDDDD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2:55:00
然后你一直说要PO文,他们找主管才又要您签切结书我劝您明天就乖乖去公司领那450元吧,不要没事找事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0 22:58:00
楼上你反对劳工..就是反正这里的一切喔..这样是不行..这种违反版规跟劳基法的公司..一定要大大的严惩呀..XD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7-20 22:59:00
世界上就是有这种心态才会让一堆不良行径没被揭发。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0 23:01:00
你确定人家有说一小时600吗?一般座谈会都是用场次算钱吧?超时部分人家有答应说会给600/hr吗?补充:我参加过几次座谈会,从没听说过有时薪这件事欸,车马费跟薪资本来就不一样,我觉得是原po把两件事混为一谈了吧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3:03:00
人家都说了您有签保密协定啊,不能对外分享的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0 23:05:00
原po搞错了吧,你参加座谈会本来就不是职业工作的一种,就像你去参加录影节目,难道领了车马费还要叫人家帮你保劳健保?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06:00
有些人也去参加一次这种的,被延误一小时怎样?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3:07:00
就算您说那是薪资吧,但是你们之前约定的是1500的部分超时的部分他有跟您约定给多少吗?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0 23:08:00
敢说人家不良行径?.是不是就是认同违反版规呢?不水桶?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3:08:00
您如果介意,当时就应该先问清楚再决定要不要留下来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10:00
你去参加那类的,会先问如果超时给多少吗?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3:13:00
不会,因为我不会跟他计较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14:00
那么原PO在意他的权利,觉得受到不公平对待,不行吗?我有一种感觉,今后只要这类的座谈会,有人遇到超时被超时一个小时,对方想给多少都应该乖乖拿了原PO 不要管大家说什么,你觉得自己权益受损就勇敢的去争取,绝对没有错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0 23:25:00
超时的时间确实没有事先商量好,但是在开始超时时,原po您是可以有权利问清楚超时的费用并决定是否要离开的。当时您并没有离开、也没有确认金额,却在事后要求未达共识的补偿,只能说请您加油了。从头到尾就没有人跟您说好时薪是多少钱哦!可以不要拿不同的状况类比吗?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29:00
那么是不是对方随便开个价,或是给你一个最低薪资你就会很开心的收下了?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3:33:00
我刚忽然想到600元/1H不就等于450元/45分吗?原PO有问题吗?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0 23:33:00
不会啊,因为我会在两小时到的时候就起身离开哦!^^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36:00
原PO,不必听这么多了,你真觉得权益受损就去争到底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0 23:36:00
我的感觉啦,您如果有觉得这件事情有违法之处,就再麻烦您走法律程序好了。提醒大家注意超时的费用和权益当然很好,但您目前的作法已经是在制造舆论了。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37:00
否则你听再多也没意义。终究看你想采取什么行动了如果你是真心为自己争取权益,我绝对支持你如果你只是想博温暖,只是没意义的空谈了
作者: janeyu0606 (啾皮)   2017-07-20 23:40:00
车马费不能直接换算成薪资吧?薪资会写明多少钱一小时,车马费的意义就是指单纯这个案子的费用啊,可以说明案子大概时间但不代表超时会照比例算车马费,这两者很明显是不同的吧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41:00
我甚至怀疑有那间公司的人上来说话了网络世界太虚幻,你真的觉得自己权利受损就去争取到底我还是只能对你这样说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0 23:46:00
我没有对你有敌意啊,我只是单纯觉得您没有在客观叙述事实,文内很多情绪性的用语来渲染事件内容而已。所以我说了如果是我会采取的作法、并请您再请公正第三方由法律层面判断囉
作者: gy0178 (~~)   2017-07-20 23:46:00
好吧!既然您坚持提告,也只能祝福您了!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0 23:50:00
原PO你如果真告,告输了,顶多出庭时间赔进去,和交通费对方公司如果出动律师,他们开销肯定比你大不过重点还是看你自己怎么想,怎么决定
作者: BFlower (大花)   2017-07-20 23:57:00
其实我看不太懂原po最后想争的是什么
作者: musicclassPA (天才小钓手)   2017-07-20 23:57:00
加油
作者: BFlower (大花)   2017-07-20 23:58:00
对方公司愿意多给450不就是超时45分钟的补偿吗@@
作者: SAIYAMAN (Bruce Lee)   2017-07-21 00:08:00
为什么用时薪来举例阿?先问一下你参加这个座谈会有没有诚实作答还是用掰的?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7-07-21 00:12:00
真希望多点像原po这么勇敢的人,这样就业环境才会好
作者: hitokoi (kata)   2017-07-21 00:12:00
就是有太多这种人觉得有得拿就开偷笑了啦的心态,才会搞得台湾现今惯老板越来越多奇怪,对方威胁原po一定要签莫名其妙的合同才答应给450元。原po不想接受这种奇怪的要求有错吗?
作者: a760981 (七夜刹那)   2017-07-21 00:14:00
难怪会有一堆不良市调公司 某些人留言口气跟XX没两样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7-07-21 00:15:00
但说句很现实的话,应该大部份的律师都会对你说这点钱告下去也没意义,讲真的台湾法律对台湾劳工真的很夸张的差....
作者: hitokoi (kata)   2017-07-21 00:15:00
而是保密协议是指不能泄露座谈会的内容。原po又没有违反,对方一直跳针要告原po,这不是威胁是什么?
作者: a760981 (七夜刹那)   2017-07-21 00:15:00
争取权利还要先被检讨 可怜喔他又没讲座谈会内容 是在违反保密三小东西?
作者: hitokoi (kata)   2017-07-21 00:17:00
再说就算他们要告好了,也不是他们提告就告得成的好吗?当检察官没脑袋吗?
作者: a760981 (七夜刹那)   2017-07-21 00:18:00
O喔是喔 很差所以就选择含泪吞下去喔?
作者: xoxo2017 (xoxo)   2017-07-21 00:20:00
你知道如果座谈会现场还会筛选人吗?如果你当时没被选到 他们会付车马费一半!我很好奇你是否会坚持一定要拿到全额1500?
作者: hitokoi (kata)   2017-07-21 00:24:00
为什么要提出一堆不相关的假设来质问原po啊?人家有勇气去争取权益,也想分享经验给板友们知道,有错吗?感觉好像看到很多惯老板的打手欸建议原po可以不用理会刻意针对你的人,争取权益没有错。建议你可以先去询问劳工局,先确认一下关于“车马费”是否等同“薪资”(况且对方是开"劳务报酬单据"给你,就是一个凭证)
作者: dqstory (dqstory)   2017-07-21 00:42:00
我怀疑不是那间公司的人,就是同业的在掩护
作者: fun0820 (fun0820)   2017-07-21 00:54:00
其实这间市调公司很有问题
作者: imyc (imyc)   2017-07-21 00:58:00
推一个,原PO加油!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见)   2017-07-21 01:23:00
益普索根本很优 市调车马费本就不是薪资
作者: xoxo2017 (xoxo)   2017-07-21 01:45:00
我不是同业 我参与座谈会很多次了,而且延迟40分钟给200我会接受!市调两小时车马1500非常好啊!分享自己的经验,益普索我也参加过啊!不过主持人超时40分钟真的很夸张,我只有在单独一对ㄧ被延误时间而已,市调行政应该也要注意时间!太奇怪了竟然超时那么久~
作者: ji304su3 (按你喔)   2017-07-21 02:39:00
楼上也太多同业或根本是易普索的员工吧超时给予薪资跟时薪高低根本无关难不成你能力高在公司月领高薪就可以违法不予支付加班费?我觉得重点是在于公司处理态度竟然是用不准发文来威胁!如果今天原波不争取超时费用选择直接发文是否版友又会抨击原波不懂得主动争取只会事后抱怨况且单纯分享座谈会经验不涉及市调内容哪里违反保密条款
作者: tony831203   2017-07-21 02:44:00
楼上的见识应该是以本活动是为薪资制下的评论吧威胁的部分我想应该算是指证,就是各说各话但我的想法是,板上有许多市调活动的邀约,但里面都没有写到"薪资"等关键字,并且下面所注明的公司名称也都不是市调公司,有些还有注明提供资讯的是介绍人并非市调公司,但板主一直提到您参加的市调活动是”薪资”,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何况板主与该公司不是劳雇关系,您去举发劳工局,恐怕劳工局也会认为莫名其妙吧,如果您认为是打工的话,这样精打细算的您怎么会打一份无劳健保保障的工呢?
作者: TKKYO (TK京)   2017-07-21 04:01:00
有市调公司征人吗?有的话我想去做,每天都参加不同的座谈会,一天1000多,而且还只要坐着分享经验,真的很棒,如果可以的话,就算要花半天的时间我也要做,最好要有缺正职的,有市调公司缺人吗?有的话请跟我连络。原Po加油,一定要跟雇用你的市调公司讨权益,去劳工局告死他们。
作者: k1230588 (恒秋)   2017-07-21 04:03:00
感觉好多工读生 好恐怖
作者: yuwe2010 (有成)   2017-07-21 04:15:00
稍微查一下就知道是否为员工或是打手工读生了!
作者: sps10129 (高个)   2017-07-21 04:26:00
原po的确误解了,这种以场计价的工作,本身就无法用时薪做衡量。虽然对资方封口行为令人不悦,但毕竟有签保密条款,原po在这边发文,至少知道原po有参与这次座谈,内文也透露访谈时间为3小时多,虽然是鸡毛蒜皮小事,但这些内容恐怕会成为该公司针对的地方。
作者: gy0178 (~~)   2017-07-21 07:08:00
只要发表跟原po不一样的意见就被当成工读生,我是否也可以提告呢
作者: chenglihao (小天天)   2017-07-21 08:14:00
楼上是资方工读生?在这会不受欢迎,要一人一信支持告到底,然后把不良行径的资方水桶才对啊~
作者: gy0178 (~~)   2017-07-21 09:09:00
最好我是工读生你付我一个小时600
作者: xoxo2017 (xoxo)   2017-07-21 10:16:00
超期待后续发展…希望原po之后来分享XD
作者: KANXO (XO)   2017-07-21 13:25:00
觉得自己权益受损而质疑或提问,甚至是寻求法律途径,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因为你自己觉得不对或不合常理,就打击这些为自己发声的的人,原Po加油
作者: tony831203   2017-07-21 13:33:00
真的是不要计较什么付出的时间成本啦,要比较的话该公司为了处理您个案付出的时间成本比较起来恐怕比您高出好几十倍,讲时间成本感觉是已经没法反驳了。试问当初是谁跟您约定好时薪600的部分,导致您认为超时要以时薪计算呢?若找律师咨询后,是否也能po到板上让大家参考呢?
作者: gy0178 (~~)   2017-07-21 13:34:00
被黑名单是正常的吧, 你觉得明说要把文章po出来之后他们还会再接受你的报名吗?
作者: tony831203   2017-07-21 13:40:00
然后说楼上一堆工读生的搞不好也是原PO的朋友呢呵呵查一下发现j大好像认识原po呢
作者: gy0178 (~~)   2017-07-21 13:59:00
我一直不懂原po一直想要您花的时间成本已经大于450元的意思? 意思是觉得 450元太少吗
作者: tony831203   2017-07-21 14:06:00
“是不是经由贵公司的网站报名的活动,都没有办法求助?我现在才知道身为一名劳工,面对资方的压迫,是这么无力以及求助无门...”你自己都说是一场活动了为何又把自己当劳工呢?
作者: frdabest (我爱诺叔)   2017-07-21 15:11:00
好扯喔 好好做生意不行吗一定要闹成这样
作者: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7-07-21 15:11:00
你当下超时没发现 是妳自己的问题吧 时间到本来就能走了车马费是补助你交通费 不等于可以拿来换算时薪车马费是薪资 但不等于你工作的薪资 这点真的不难懂我个人认为该公司愿意给你补偿已经很好了 而是你一直斟酌且这是民事契约跟劳动合约不同 不适用劳基法的加班费计算
作者: rainmenismee (ㄚㄚㄚㄚ挖干哩老ㄙ)   2017-07-21 16:18:00
看来以后多讲两个小时给个266就行了 真好
作者: xoxo2017 (xoxo)   2017-07-21 16:57:00
原po此文转到女版了~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2 19:51:00
请问转到女板以后怎么又删文了呢?
作者: momo1 (momo)   2017-07-22 23:28:00
这样看下来感觉原po时间成本很高,别浪费时间打官司也别浪费司法资源吧!
作者: ericsson2133 (Kimmy)   2017-07-23 00:33:00
原来是版主删文,抱歉没注意到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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