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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板征求保母、托婴、陪玩、幼保、救生员、游泳教练、看护、护理师等,
或其它需专业执照方可执业之工作者,雇主应自行审核资格,避免发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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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每周工时不得逾六日、应依法提供例假、补休)
工作日期: 希望可长期配合
排班方式: 每周固定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 平日1730~2130 假日 0830~1230
每日休息时间︰ 自行找时间休息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 有计薪但无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33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上开标准)
平常日工资: 依法规定
国定假日工资: 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 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 每月10号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劳务内容应详尽、确实填写,不得模棱两可)
工作地点︰高雄市冈山区励志路112号
劳务内容︰协助导师处理班务(英文佳者优先录取)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
单位名称:高名短期文理补习班
单位地址:高雄市冈山区励志路112号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姓氏称谓︰篮老师
联络方式︰站内信
是否回复报名者:必回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3人
通知方式:站内信联络
面试时间:站内信联络
受训时间:视情况安排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