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台中一中街打工的工读生
从三月开始 月工时大约32小时
刚刚老板发短信叫我去领4月薪水
然后说我以后不用去上班了(非自愿性离职)
没有帮我保劳健保
而且四月的3.4号国定假日
也没有付给我双倍薪水
有打电话给老板
不过 他说:阿时薪133我也多给你三百块了,我们这边的都是这样给,不要问题那么多
请问这样我能检举吗
有什么申诉的办法?
我有拍下这个月的打卡单还有领薪的单子
http://imgur.com/a/hfGgV
http://imgur.com/a/OLRce
http://imgur.com/a/5E8QL
总时数应该要把4/3跟4/4加上去 应该是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