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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每周工时不得逾六日、应依法提供例假、补休)
工作日期:4/17~6/30 (明确起讫日期,或以当天、短期、长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周一至周五(每周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连续工作超过六日)
每日工作时间:8:20~11:50(明确起讫时间,多班制需载明各班别起讫时间)
非每节有课,无课可离校,仅早上有课
每日休息时间︰每堂45分钟,下课休息10分钟(连续工作4小时应给予30分钟以上休息时间,未填者视为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应分项填写,未填者视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33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上开标准)
平常日工资:360元/节 (应以时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计酬者应注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时)
国定假日工资:(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未填者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前2小时应为上开约定之1.33倍、后2小时1.66倍,未填者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隔月15日前结算汇至帐户(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未填者视为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劳务内容应详尽、确实填写,不得模棱两可)
工作地点︰台中市潭子区潭兴路二段419巷1号 (工作场所之地址,得与单位登记地址不同)
劳务内容︰国一国文授课、批改作业、登录成绩(应详实填写)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
单位名称:台中市立潭子国中(应填全名)
单位地址:台中市潭子区潭兴路二段419巷1号(应填完整地址)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姓氏称谓︰教务处朱主任 或教学组陈组长(姓氏与称谓,不得以代号、假名表示)
联络方式︰04-25376192转101(仅得为 站内信、电子邮件、市内电话、移动电话 之其中一项以上)
是否回复报名者:必回(应填 必回、只回录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项)
◎《其他资讯》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征才条件,受训期间有劳务行为者应正常给薪)
需求人数:1(应填明确人数或一定人数范围)
通知方式:电话
面试时间:电话约定
受训时间:录取后通知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在征到人后,修改标题注明“已征得”或其同义词,体谅劳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