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当选版主. 仍谢谢投票给小弟的版友. 也恭喜当选的参选人.
然后. 有几句话得作澄清.
小弟并没有亲人在公务单位任职. 只是刚好跟民意代表助理熟悉.
然后跟选举时刚好发生的永采案一样. 帮着同事去找议员解决劳资纷争.
跟劳工局有点熟而己.
然后有推文说小弟玩法弄法. 小弟只是解读法律条文比较仔细.
包活 3/29 以前是列入劳基法施行细则跟前版主争取必须双薪.
以及限制性别明确违反就业服务法. ( 不过劳工局下公文不是我去检举的. )
和前版主有些争执争议而己.
小弟至今仍然坚持. 劳工权益不应让步. 法律底线不容退让.
另外. 法律的解读. 当然是由公务机关解读. 如果不对当然由法院解读.
所有争议皆是由行政机关厘清. 绝非小弟个人意见解释.
所谓玩法弄法的推文. 绝非事实.
也期许新版主能本于法律. 维护求职劳工的权益.
选举期间最大的案子. 当然是台中永采案. 最新消息是.
永采被劳工局裁罚新台币 100 万元. 己经公告休业.
劳资协议资方不参加. 劳工局也没辙. 只能告上法院.
劳工局和法院有强制公权力. 版主虽没有. 但也希望能了解相关法令.
最后. 关于 PG 征求有无违法之问题. 台北巿劳动局己明确回复为违法.
相关回复在 PART-TIME_BM 小弟己有劳工局含文号的回信.
仍有雇主征求相关 PG 的贴文. 希望版主拨冗处理.
以上. 感谢版主与所有版友.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3-07 16:23:00
近期内会研议相关办法 感谢提供意见
作者: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7-03-07 16:30:00当初你怎弄PT版 文章还有得查咧而且我讲的是几年前 不是ra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3-07 16:34:00BM 我查您的ID 劳工局有后续的回应吗?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3-07 16:54:00
重点:征SG/PG违法 这里不欢迎 是吗?
作者: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7-03-07 17:13:00错了 因为我记得当初就有同一条法律再官方解释上有出入最早你我互动是至少7年前 发个申诉教学文你也有意见另外法规解释应该要以最高机关为依归 不是问劳工局是要问劳动部哪个字眼说版规可以大于法律 你扯到哪至于PG PB SG SB等等的 去年K版有去问3个劳工局后续好像没有出示公文等 所以我会再去信一次你还是没看懂我说的 法律解释要听谁的?你都只问劳工局 没问劳动部(法律解释阿 跟谁罚有关吗?)台湾目前算20个县市好了 再加上劳动部 你敢说全部解释同?如果照K版所问的 保母 已经不是女性专有职了 只是称号若雇主解释为SG PG是职称 条件没限女呢另外 我相信不同的问法 会有不同的答案 像问券引导一样他没有出示公文不代表你问的一定对 别跳针如果有任何一个劳工局或劳动部打你脸 难道你要提示宪?照你刚那三句的跳针 大法官没说话 劳工局怎能判违法XD总之你别操心 我会再去信问一遍你能改的 只是名称而已 风气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