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不爽不要待

楼主: Riesling (新的旅程˙由此去->)   2016-11-13 21:49:57
更新
我被说服了
以下是未被收服钱的说法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1:59:00
看不下去 就别看啊 又一个当自己家的了搞清楚 这属于公开版 东西并非是板主提供或是创立的
作者: ccle (猥琐的好人)   2016-11-13 22:01:00
抱歉哦,我是劳方工作拿到钱是正常的,不管在什么管道不知道妳在pt版找工作多久,你大概也不知道我们在喊什么吧
作者: FCUsquanto (SQUANTO)   2016-11-13 22:01:00
有过滤是好的,谢谢本版让我多赚了一点生活费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01:00
按照你们的思维 国家法律乱七八糟 你不爽就离开啊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6-11-13 22:01:00
在别人家跳舞,然后对着别人说"不喜欢不要看"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6-11-13 22:02:00
然后对着不想看你跳舞的人大吼"我也有权利在这边跳舞"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02:00
问题 就在于 这不是你家 .. 还真有人当自己加了
作者: as100724 (Monster玮)   2016-11-13 22:03:00
8.7分下一位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03:00
我同意你很有趣这点... 真得当这边是私人版
楼主: Riesling (新的旅程˙由此去->)   2016-11-13 22:04:00
东西是属于那些守规则的人提供的 你们不想遵守规则就滚啊 不然版主你来当当看?(前提你要选的上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05:00
哈哈 你想太多了 守规则!?... 真的是太好笑了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6-11-13 22:06:00
额不,其实我是想说一下,不是他家,但是也不是您家...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06:00
好险 虽然貌似很多人回应 但是你们毕竟是少数TO DEF 所以 我部会叫人滚蛋 因为我没那权力
作者: xxblack (xxblack)   2016-11-13 22:07:00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07:00
国家法律有问题,应该是要求修法,而不是怪罪执法人员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09:00
TO THE 在这边的话 貌似定版规的 跟 执法的是同一批人
作者: deffejfr (莫再提)   2016-11-13 22:09:00
所以说去选版主吧~然后就可以修改版规了可以制定可以修改可以执行,让版走向希望的方向这样不是才是正确的做法吗XD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10:00
只看到有人嘘版主,没看到有人要求修版规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10:00
国家法律有问题 去选总统吧!!!(你在跟我说这个?THE 那是一开始争执的点 然后 一堆人就开始护航然后 也不管道理 也不管利益 就只会在那说不爽离开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12:00
我是蛮想问的啦,SB大你觉得版规哪一点不妥?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12:00
然后 楼就歪了~PS更多的是 一堆人 没在看发言 为反对这个 你可以往前面那一篇 看看 那边就有人提到了我个人 则是 觉得是否放宽部分格式 这个问题劳基法的部分 没有争议性 所以 别在这点说嘴了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6-11-13 22:14:00
Anyway, 一切即将成为过去式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15:00
道理跟利益本就很常冲突,立场不同会有不同的选择,所以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15:00
还有版规 其实 不易阅览(尤其是对第一次用PTT的人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16:00
是否 有办法 让使用者 更容易使用而不触犯版规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16:00
滥权的问题,我也是觉得不太妥当...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6-11-13 22:18:00
被砍自己要找出为什么、还要别人讲?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18:00
不过其他地方管理得确实比较松也是事实啦,我个人是刚退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18:00
一堆人 都说了 劳基法部分没有争议 就是有护航的要提劳基法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19:00
伍的打工族,像我就是宁愿在ptt找也不愿意去脸书翻,但老实说,退伍前后工作的数量是真得有比较少
作者: ccle (猥琐的好人)   2016-11-13 22:19:00
抱歉哦,不是没人讨论过修改哦某人导向版规在NB 版讨论,不过会去那边的人真的不多,很多的讨论就变成某版主跟建议方的两边讨论,结果就不用说啦....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20:00
我个人也不建议脸书 但是这就属于个人利益 我就不多说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6-11-13 22:21:00
请辞那篇为何要锁定? 我还没留到言耶-.-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21:00
TO DER 虽然 对我来说 雇主不是上帝 但是 我愿意给好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21:00
滥权的人到哪里都有阿,更多的是拥有权力而滥权还不自知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22:00
其实我也认为被砍的自己要负责,但这版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打工机会,对于双方都是,应该更着重于促成合作
作者: tony810731 (环境流氓)   2016-11-13 22:23:00
这边会被嘘的通常不都是工作轻松要求低待遇优质的吗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24:00
单方面的砍文是合乎版规没错,但对于促成工作机会绝对是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24:00
我是觉得 砍 跟 管 没问题 但是 不要过火
作者: tony810731 (环境流氓)   2016-11-13 22:24:00
像是要精通Adobe全套还要会飞天遁地样样来,时薪130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25:00
怎样 吸引雇主过来PO文 其实 也属于 版主的课题当然 你要版主去拉雇主PO文也不合理 所以 管理上要适度判断 而非一言堂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11-13 22:26:00
原来雇主地位比较高,连一样都不行,受教了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27:00
就价性而言 的确比较高啊 不管正职还是临时都依样吧但是 相对的 钱方面 资方最好出得漂亮一点假如 资方自以为是 钱又给不起 当然是请他去X对了 这边我知道有篇文章写到 老板可以玩手机为什么我不可以~ TO SCAR 你支持这个?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11-13 22:31:00
阿灾,我只知道那样的老板不是我上司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1-13 22:32:00
SB大扯远了啦,那没什么好谈的,不在同一个水平上的沟通是不会有双方满意的结果的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6-11-13 22:32:00
SweetsBlue 如果这版是收费 我赞成雇主地位较高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33:00
哈哈 抱歉 真的说远了~ 只是 又看到把这当自己家的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6-11-13 22:33:00
但不好意思 这版是免费的 管你什么雇主 都给我打趴你不觉得 用免费的资源 又要求半天 这种人很缺德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11-13 22:33:00
然后我的第一个面试主管开头就说别把姿态摆这么低,虽然你是找工作我们也是在找人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34:00
地位的问题 扯远了 个人浅见 不合就别多谈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6-11-13 22:34:00
你靠免费资源来招揽你自己工读生 就乖乖的遵守规则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11-13 22:34:00
虽然还是收到感谢函就是~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36:00
TO SCAR 单纯讨论无恶意的说 我觉得姿态要低 低到谦虚 就够了 当然不用到谦卑的地步 毕竟 也是要让人感受到你的自信 别人才愿意把正式的工作交给你所以 上面也算我表达不清 再次致歉
作者: colan8 (′◎ω●‵)   2016-11-13 22:40:00
...SB控制欲真够强 每个版有每个版的生态 轮不到你伸张你自以为是的正义CCR 法西斯 女版 男版 八卦版都有各自的生态摆明去挑战板归就同我上面几个推文一样自以为是 看了一下 你还自以为是多数 真是笑掉人大牙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43:00
我单纯 只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已 跟你所谓的正义无关
作者: colan8 (′◎ω●‵)   2016-11-13 22:43:00
你自身利益关别人P事 根本自以为+控制欲
作者: ccle (猥琐的好人)   2016-11-13 22:43:00
话说....常常说卖个资搞不懂什么工作要你们丢多重要的个资
作者: colan8 (′◎ω●‵)   2016-11-13 22:44:00
擅自开地图砲拉人来挡砲火R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1-13 22:44:00
COL 你这样的说话方式 只是丢自己的脸而已第一 我不需要别人认同第二 因为 我确定这点我是多数 所以 我还是喜欢台湾的第三 随意对别人下定义 本身就是XX的表现XX麻烦 去看心理学的书 我就不多说了最后 我又要忙了 你慢慢玩
作者: capriconus99   2016-11-13 22:54:00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有意见快来竞选版主~~~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13 22:56:00
我是劳方但我想嘘,原po可能没看过该版主上任前的板他那专制独裁的管理方式,让工作量机会减少很多合劳基法薪水又好的良心公司,因为标题少空格就被桶反倒是合板规但也符合劳基法的最低薪资工作充斥板上对于求职者来说,你觉得这样真的有比较好?
楼主: Riesling (新的旅程˙由此去->)   2016-11-13 23:15:00
好吧,我被说服了,我会申请删这篇文,谢谢
作者: poloyabi (蓝染接班人2.0)   2016-11-13 23:21:00
这我早说过了,违规要如何放行
作者: stqqq (纪文In台中)   2016-11-14 01:39:00
如果只是把这平台的方便当随便那就不必说什么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