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板于 2016/07/19 21:49:45 宣告禁止保母托婴之征才,罚则为水桶一周。
后于 2016/07/20 21:56:53,调整罚则为初犯删除,累犯水桶一个月。
再于 2016/07/21 12:15:47 调整罚则为删除+水桶半年。
自宣告禁止起,本板即有标明使用者欲征求保母应至何看板。
然,仍有使用者于本板征才。
经本板板主讨论后,决议将保姆托婴罚则调整为水桶半年并科退文。
以上规定自本公告起生效。
本板之所以重罚保母托婴行为,原因有下:
1.上开行为具一定专业技术,需经过训练、考取相关资格,且需依法登记,非一般民
众“我会带小孩”即可担任,但亲生父母除外。
2.未依法登记而提供服务者,处六千以上,三万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再
处六千以上三万以下罚锾,并将收托儿童转介。
改善期间继续收托儿童或拒绝配合转介者,罚则同上,后者由主管机关强制转介。
另,本板目前未见需求服务(雇主)者有相关罚则。
或许为本板漏看,或许根本不罚雇主,有待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