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以下规定变更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8-24 23:01:14
板规第2条 发文格式说明
B项,自创格式部分独立为C项,处分为删除+一个月水桶。
板规第3条 发文总量管制
分公司纳入同公司之限制额度内。
退文及多重帐号施行细则第五条
发文后十分钟内上调至三十分钟内。
第八条
加总后加倍者改为合并加重处分。
以上修订本公告起生效,不论相关条文是否修订完毕。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8-24 23:06:00
相关条文修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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