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即日起加重处分违法文章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8-12 23:11:03
违法或违反主管机关规定之文章即日起变更为删文+半年水桶,累犯永久水桶。
文章内容明确违法者,本板板主得直接论处。
文章内容尚有疑虑但已有相同或相关案例,得依该案例处分方式论处。
文章内容尚有疑虑,但无相同或相关案例,板主得向主管机关请益,并依该机关答复
内容解管或通知相关发文者至 part-timeBM 说明,说明期限不论宣告与否皆为通知
起24hr。
发文者如未说明或无合理解释,处分之。
板主通知说明期间,得结案或锁定该文,发文者不得编辑之。
※是否结案或锁定不影响禁止编辑,仅方便板主搜寻该文。
※通知不侷限于公告或信件通知,两者皆有者,以公告时间为准。
作者: poloyabi (蓝染接班人2.0)   2016-08-13 10:09:00
作者: obovtt (闇魔导-灭修干魔)   2016-08-14 08:41:00
我滥用什么嘘文? 板主不能接受嘘?认同看法可以推 不认同不能嘘 笑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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