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打工遇到的问题

楼主: andymaves (Chan)   2016-07-21 16:55:40
◎工作时间/地点:大安路某餐厅
◎工作内容/薪水:外场派餐、时薪150
心得分享:
首先小弟因为看到时薪很高就去了
到了之后面试、负责人讲了很多餐厅的规定
其中一个是 工作第一天不支薪
我想说好吧 反正之后就赚回来没差
之后排班 过好几天主管line才回 告知上班时间
第一天去了 很忙很累 工时约6小
跟原本说的一样 当天不支薪
第二天去了 没什么问题
第三天去了 part time一堆人
主管随便点了两个人说 今天太多人了 你们回家
我心想 挖塞 人家大老远跑来然后你没排好班就叫人家走?
也觉得还好没点到我
当天
工作到一半主管过来点了我 跟其他两个人说 你们等等先下班
我心想 什么? 可以这样突然就叫下班?
晚上回去 收到讯息 因为老板是混血儿所以打了一堆英文
意思大概是 我们part time太多了 要用正职 所以你以后不用来了
可以来领这两天的薪水
我就跟他提到 根据政府的法律来说 第一天受训(因为他口中说的是trail)
应该是要支薪的吧
他就回我说什么 找正职对他们来说比较有效率
他还说什么他对于这个国家的法律很了解
因为他以前在台湾做过什么管理阶层的工作
第一天受训是面试过程的延长的概念(他还说什么因为基于我的同意
废话 我不同意我怎么拿到这份工作)
总之就是这样
不知道这样是我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
希望大家可以帮我解惑
另外那间餐厅店名是英文的 只卖两种餐
就不说是哪间了
很令人失望的打工经验 唉
作者: r12899987 (唔洗台灣人)   2016-07-21 16:58:00
你会不会太奴了 第一天不支薪还做得下去……
作者: bn5566 (陈小肥)   2016-07-21 16:58:00
当然是跟他要囉,不然就吉死他 !他们怕坏人欺负好人
作者: gcobs025819 (小屁孩)   2016-07-21 17:01:00
高调
作者: r12899987 (唔洗台灣人)   2016-07-21 17:03:00
记得投诉到政府那里去…
作者: bn5566 (陈小肥)   2016-07-21 17:04:00
他就违反啊 任何职前训练 试用期 什么的都要支薪啊 什么歪国人 懂法律 越懂的人越会凹你
作者: WilsonGT (Wilson)   2016-07-21 17:09:00
吉了啊
作者: cakewei (哈哈熊)   2016-07-21 17:13:00
先下班还是要付约定时间的钱喔
作者: poker0531 (我支持台湾独立)   2016-07-21 17:13:00
哪间阿 干嘛不说? 这么奴?
作者: cakewei (哈哈熊)   2016-07-21 17:14:00
最好有法律规定雇主最少要付一周薪资
楼主: andymaves (Chan)   2016-07-21 17:16:00
已打算检举 求方式管道
作者: p3625650 (哎哟)   2016-07-21 17:17:00
哪间 在哪里? 什么叫做他很懂法律
作者: DanielHAO (OAHleinaD)   2016-07-21 17:19:00
快去劳工局检举
作者: lilyevans520 (微。尼好)   2016-07-21 17:21:00
还好是在台北 快去检举
作者: milkteafood (新垣结衣能年玲奈的老公)   2016-07-21 17:35:00
这我一定吉
作者: victoryarmy (moon)   2016-07-21 17:41:00
试用还是要付钱啊
作者: bigwesttt (bigwesttt)   2016-07-21 17:41:00
吉!
作者: robo8898 (是萝卜)   2016-07-21 17:50:00
哪间说一下会怎样阿
作者: jp6vu04boy (多多)   2016-07-21 18:24:00
告他
作者: SamLee1 (SamLee)   2016-07-21 18:45:00
哪里懂?不是经当事人同意就可以有不支薪状况好吗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7-21 18:46:00
就算当事人同意 纸要违反劳基法旧不算数
作者: elcatel (兴爷)   2016-07-21 18:50:00
随便叫人不要来,这点法律上违反雇用契约。
作者: linda0806956 (linda0806956)   2016-07-21 18:51:00
店名是法文吧?
楼主: andymaves (Chan)   2016-07-21 19:13:00
所以有人可以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吗?
作者: elcatel (兴爷)   2016-07-21 19:17:00
去劳工局检举,不按当初契约走。
楼主: andymaves (Chan)   2016-07-21 19:24:00
疴 可是并没有签任何契约喔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7-21 19:24:00
只要检附证据就能检举
作者: heechulsalan (宁宁)   2016-07-21 19:26:00
告(^__^)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07-21 20:37:00
去检举他 讯息就是证据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07-21 22:29:00
这些对话是文字讯息吗?是文字的话记得通通留下、绝对不要删,去劳工局申诉。还有,就算不直说餐厅名称,至少讲一下在哪个县市吧= = 发这篇文不只是抱怨用意而已,还要避免有其他人受害。
作者: aliceryugu (晏)   2016-07-21 22:30:00
哪间,求解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7-21 22:47:00
台北大安区是在本板张贴的工作吗?是的话除了把资料给劳工局外也给我一份查证属实直接进行板务行政处分
作者: wsxe2007   2016-07-21 23:24:00
检举啊 让他红
作者: sbc857391 (妈妈乐咧!)   2016-07-22 00:28:00
Le开头的吗...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7-22 00:31:00
补充 7/16前张贴的征才文请洽K板或P板
作者: eddie0445 (小新)   2016-07-22 02:50:00
为什么不说一下是哪间?
作者: redfred ( )   2016-07-22 04:23:00
可能应征者的资料在雇主那边~
作者: minihouse   2016-07-22 08:27:00
是斜对面有公园的那间吗?
作者: ds0121 (ds0121)   2016-07-22 10:38:00
嘘老板,把店名公开
作者: hsnu2000 (请让我一雕毙命)   2016-07-22 11:29:00
有柯市长给你靠 哈
作者: BigDK (NeWss)   2016-07-22 12:08:00
International
作者: jim505082000 (一直打铁)   2016-07-22 22:40:00
可以讲一下那间吗?
作者: ch5566 (//)   2016-07-23 05:39:00
吉他 拜托
作者: JudgmentLin (奶油马搜)   2016-07-23 12:19:00
作者: monkey7342 (林小夫)   2016-07-24 09:58:00
我懂法律是要雇主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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