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般] 熙盛法律事务所征长期工读生

楼主: Agnes (keep going)   2016-06-26 08:04:0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工作期间》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或超过法定每日工时上限
※工时字段除每日工时外还需列出每周/每月大约工作天数或总工时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原则每周一、二、三、四下午1:45~5:45,有特殊需要再调整时段
每日工作&休息时间︰每日工作四小时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
★《工作待遇》
※以下五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并符合法定最低时薪120/hr
※本栏所称之平常日为星期一 ~ 日,国定假日日期请参考各地方劳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资:125/hr
国定假日薪资:依劳基法规定 (约定时薪x2/补休,4/4~4/5 清明妇幼节连假)
超时加班费:依劳基法规定 (第9-10hr 约定时薪x1.33,11-12hr 约定时薪x1.66)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
薪资发放日:每月5日
★《工作内容》
※以下两项子字段必填并请尽量详细描述,不可模糊笼统
工作地点︰熙盛法律事务所
工作内容︰网页资料搜集汇整工作、整理卷宗、影印、电话连络、整理环境、
律师交办等一般行政工作
★《事业登记资料》
※统编、单位名称、地址字段必填,农林渔牧医药补教业者需加填相关字号
※填写资料以政府单位可查询之公开资料为准,经比对不符者视同未填
统一编号:00126606
单位名称:熙盛法律事务所
单位地址:高雄市前金区中华四路349号8楼之8
★《联络资讯》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电话需含区码,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写法
※Email跟国内市话、手机择一填写,不接受这三者以外的连络方式
  联络人姓氏︰邱小姐
Email/电话︰Agnes1141983@yahoo.com.tw 或站内信
是否回信给报名者:是 (符需求者另行电话通知面试)
◎《其他资讯》
※限定性别、外貌等条件违反就业服务法,受训期间需正常支薪 
1.履历表、简单自介(500字内)请直接寄至以上信箱,律师希望一并里面回答:
"知道自己的天赋不如别人,要如何提升自己迎接挑战?"
2.主持律师个性较急躁,希望应征者有耐性,具抗压性为佳;
3.工时较弹性,适合对法律实务有兴趣,希望学习到经验的法律相关学系人员
需求人数:1
通知方式:电话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征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征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征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征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