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orz (如果有一天)
2015-02-04 21:07:22心得分享:
政府规定资方不得性别歧视,
原本职缺限制男性或女性,
通通必须拿掉,改成性别不拘,否则违法。
我觉得政府这样真的多此一举,大家不觉得吗?
有些老板他就只想录取女性,
老板因规定硬写成男女不拘,
所以...............去应征的男性通通成为炮灰,
不仅造成应征者的挫折感或浪费时间(准备履历、准备面试、舟车劳顿...等等),
也造成资方的困扰(筛选履历、浪费时间...等等),
或许有些应征者在第一阶段的履历表就已经被筛掉了,
但是知道原因后真的会让人感觉很○○╳╳........
(心里O.S 早知道老板有性别限制,我何必应征呢,浪费我的时间)
虽然并不是不无可能录取(或许各种任何因素因而录取),
但是那真的是少之又少呀!
真希望恢复限制男女.................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没有任何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