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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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或超过法定每日工时上限
※工时字段除每日工时外还需列出每周/每月大约工作天数或总工时
每日工作&休息时间︰排班制,工作时间为下午4时到6时
(须提早10分钟到班宣布工作须知)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10/20(一)~10/27(一),不含六日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并符合法定最低时薪115/hr
※本栏所称之平常日为星期一 ~ 日,国定假日日期请参考各地方劳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资:150/hr
国定假日薪资:依劳基法规定 (约定时薪x2/补休,10/10 - 国庆日 10/25 - 光复节)
超时加班费:依劳基法规定 (第9-10hr 约定时薪x1.33,11-12hr 约定时薪x1.66)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
薪资发放日:当场发放,领现
★《工作内容》
※以下两项子字段必填并请尽量详细描述,不可模糊笼统
工作地点︰台北市中正区国语日报附近/台北市大安区国立台北教育大学附近
工作内容︰发放传单
★《事业登记资料》
※统编、单位名称、地址字段必填,农林渔牧医药补教业者需加填相关字号
※填写资料以政府单位可查询之公开资料为准,经比对不符者视同未填
统一编号:18478602
单位名称:林孟儒文理补习班
单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一段96号2楼
补教业立案文号:北市教六字第8927631200号
★《联络资讯》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电话需含区码,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写法
※Email跟国内市话、手机择一填写,不接受这三者以外的连络方式
联络人姓氏︰蔡老师
Email/电话︰(02)2343-5656
是否回信给报名者:否。来电请告知是要应征发传单工读生,并告知想排班的日期。
◎《其他资讯》
※限定性别、外貌等条件违反就业服务法,受训期间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数:10/20:6人,10/21:4人,10/22(三):2人,10/23(四):3人,
10/24:4人,10/27:6人
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征满为止。
备注:有经验、备机车者优先录取。
强烈建议雇主征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征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征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