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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休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8:0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一小时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自103年10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皆无
★《工作待遇》
※以下五项子字段必填,禁止面议并符合法定最低时薪115/hr
※本栏所称之平常日为星期一 ~ 日,国定假日日期请参考各地方劳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资:月薪19273元
国定假日薪资:绝对放假
超时加班费:绝不超时
劳健保、劳退︰本工读生为公法上救助关系,未适用劳基法之劳保与劳退
薪资发放日:月初
★《工作内容》
※以下两项子字段必填并请尽量详细描述,不可模糊笼统
工作地点︰台中市东区长福路245号
工作内容︰社会救助调查案件文书处理、资料建档
单位名称:台中市东区区公所
单位地址:台中市东区长福路245号
★《联络资讯》
※以下三项子字段必填,电话需含区码,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写法
※Email跟国内市话、手机择一填写,不接受这三者以外的连络方式
联络人姓氏︰徐先生
Email/电话︰(04)22151988#209
是否回信给报名者:否
[m◎《其他资讯》
※限定性别、外貌等条件违反就业服务法,受训期间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数:2
通知方式:电话
面试时间:103年9月18日早上10点
受训时间:无
截止时间:103年9月12日17:00前邮寄(邮戳为凭)或亲送
资格条件:(资格不符者请勿投件,不符投件资格仍投件者恕不另行通知与退件)
下列家庭户内年满16岁就读高中职以上在学者:
1.本市(台中市)列册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特殊家庭境遇家庭。
2.经评估符合最低生活费2.5倍以下弱势家庭。
3.家庭发生变故致经济陷困经社工员访查属实者。
报名文件:
1.履历表
2.在学证明或盖有注册章(103年上学期)学生证影本
3.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特殊家庭境遇家庭证明文件,
强烈建议雇主征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征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征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