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 【桐酩小说】204传奇--Chapter 6

楼主: jiunnyeuchen (桐酩)   2022-07-16 16:04:14
  “海豚机水中游”
  要说近代全球资讯媒体成长的爆炸点是在什么时候?我想应该就是那几年,西元二千
年前后真的是一个爆炸点,电脑网络改变了全世界的产业结构,手机生态也创造出了另一
波的流行风潮。
  我这样讲好了,当电脑开始普及之前,多少人会相信未来的世界是家家户户有电脑,
更没人想像得到现今的泛滥程度己到达人手一台带着跑。当手机开始蓬勃发展的时候,原
本我老妈是坚决拒绝使用手机的人,因为她觉得这一切太不实际了,找人用家用电话就好
,而且,那时候手机的通话费好贵,但到了现在,人手一机是正常的,光是我老妈打给我
的号码多到我都记不住,多数人早已两三支手机在使用了。现代人都患了手机恐慌症,没
手机就没安全感,手机快没电了恐慌感就开始涌现,一切的原因都归咎于对手机的依赖感

  但在最早之前,大家对手机的概念,只有黑金刚大哥大,后来才开始有了第一台折叠
手机StarTAC蝴蝶机,一开始还没有中文输入,但在那之前,最流行的就是B.B.Call,那
个时候的B.B.Call从一开始的很大一台,然后越来越小台,一开始只有语音留言或留号码
回Call的功能,到后来中文字幕的Call机泛滥成灾,那时候Call机是市场上的主流,主要
是后来的机型小了,相对性的携带也方便,所以那时候我们几乎是人手一Call机,而且
Call机的月租费还蛮便宜的,进出校门时只要藏在口袋暗袋或裤档,只要别白目到进出时
忘了关机,安检时突然震动来了也只能算你运气不好。
  坦白来说Call机对我而言实用性并不高,但为了赶上时髦,人人都有的状态之下,当
然我也要有一台,Call机是装一般电池的,携带方便的优点是大伙都会去办一台的主因,
那时候的我也去办了一台很迷你的Call机,大概是在高三那一年办的,来读官校也跟着带
了过来,但没有马子,所以实际上根本没人会Call我,连认识了很久的笔友也没有,但是
Call机真的很好夹带,所以实务上来说根本没被抓到过,讲白一点好了,谁在安检的时候
会抓你的裤档咧!你不告他性骚扰才有鬼。当时办那一台只是为了满足虚荣感,Call机和
手机算是有顺利交接。
  至于我的第一支手机,应该不能说是属于我的,而是我们的,因为那时候手机开始蓬
勃发展速度飞快,当时还是一年级生时寝室是三个学弟搭一个学长,就是我前面提到那个
耶诞节整我们的学长,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他全身毛爆多,所以五期学长都叫他
“毛怪”,我真的很不会记名字,所以毛怪学长,如果有机会读到这本书,请别见怪。毛
怪学长不是常士班的,他是外面的联招生,就是读一般高中考进来的,搞不懂他干嘛不直
接去考官校,而是选择来读我们士二专。有一回毛怪学长和我们三个同学聊天的时候聊到
手机的事,然后就提到说现在很多人在带手机,要不要我们合资买一台,然后大家一起用
,一开始我觉得不妥,因为打得少的人均摊电话费不划算,然后学长说没关系,我们就使
用者计费,用多少就缴多少,不会不公平,学长都开口了,我能说不吗?然后隔几天收假
回来我们寝室就多了一支公机,一个己经灭绝的品牌手机SAGEM,当时还蛮火红的,但机
型蛮大台的,而且当时SAGEM手机有一个特色,就是收讯超级强,当然电磁波也是威力十
足,只要你打电话时靠近电脑或喇叭,那噪声干扰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只是公用的缺点就是,桥不平,同寝室四个人,毛怪学长和另一个同学有女朋友,三
不五时就在晚上讲手机,我和另一个同学没女友,那支公机从买来到最后,我只有打过一
次电话给交很久的那个笔友而己,讲电话的次数少之又少,一开始毛怪学长和另一同学真
的会记时间,但是我那个室友的习惯很差,到后来就耍赖不记时间了,怎么算都是要我们
去摊他的通话费,起了几次争执后,最后毛怪学长决定那手机他就买下来好了,不用再为
了谁缴多少钱在吵,一个人补贴多少给我们,要用的时候再自己和他借,用多久就算多少
,结束这这场争议事件。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支持分四分之一支的手机,它曾经属于我的时光很短暂,所以记
忆没那么深,只是那时候开始,手机市场推陈出新,一开始是火红的Motorola海豚机,然
后Nokia的6210也上市(那时候我们有个同学的女朋友叫刘依玲,跟6210读音接近,有时
候我们也会叫她6210,但Nokia的手机也是从6210开始开创它手机的经典,那款手机耐摔
的程度可以说是百摔不坏,号称机王),Ericsson的T28夹带着金城武的代言崛起,市场
上早没了黑金钢和蝴蝶机,手机型态开始进化越来越小,Sim卡也从原本是烧进去的方式
,进化成大卡再变成小卡,慢慢的人手一机也习以为常,那年代,出去外面把手机放在桌
上是一件很嚣张的事,因为每个人都在比手机的品牌型号,但也是因为发展的速度太快,
一开始是供不应求,手机价格一路水涨船高,到后来过度生产之下,出新机的速度又超快
,手机价格一日三市,从昨天的万元手机,明天就变成了一元手机,人人都买得起手机。
  我同学里面拿最多的也就是上述的三款手机,海豚机最多,乖一点的同学不会带进来
学校,但事实上并没有乖的,因为当时是禁止通讯器材带入学校的,所以手机和Call机都
是违禁品,和菸酒一样,但我们还是有本事带进来,原则上以不要太嚣张不被抓包为原则
,大多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照不宣。
  当周遭拿手机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为了跟上潮流的我也办了第一支专属于我的手机
,搭配的门号还是当年在南台湾火红的“泛亚电信”(后来泛亚被台湾大哥大并购),那
时的第一支手机就和毛怪学长买同牌子不同型号的新机,我买的时候一万左右,隔周休假
出去就真的变一元手机了。为了便于通过大门安检,以及不定时学长们心血来潮的寝室安
检,同学们藏手机有很多种不同的手法,最常见的就是藏在电脑主机里,因为空间充足,
稍微包个布保护一下就藏好了,但要拿不方便,就是要拿起子拆机壳。
  有些同学会藏在鞋子里、抽屉夹层、塞在挂好检查用的衣服深处,但这些地方都有风
险,风险最低的就是藏主机,因为安检大地震时不太会拆你的电脑来看,但东西会翻得很
彻底,缺点就是要打一次电话就要拆一次主机壳,如果不锁螺丝的话,来安检的长官学长
们不小心打开发现了也是一样落赛,后来有同学自行在主机上动了很多手脚,譬如说装了
假的光驱面板之类的,就那一格看起来像光驱,实质上是面板的角角一个角度一扣,
就打开了,里头的空间正好可以放手机及充电器,也不容易被发现。而我当时买的是笔电
,藏主机这方向就不用想了,曾经我想过可以放在笔电的电池盒里,但空间太小不方便作
罢,此时我想起了电影里常演的在图书馆暗杀事件,职业杀手通常会把枪藏在书本里,于
是在我决定买手机的前一个星期每天晚自习时就是拿着美工刀一刀一刀的割划著上学期刚
上完的那本厚重的“管理学”,就是要书够厚,藏起来才会自然,计算好手机放进去的空
间够用,还要包含可以放充电器跟备用电池的空间,那个休假日我就顺利的办好手机带了
回来,一直到毕业前很多同学在寝室安检时手机被搜出来,而我每次总是安全过关,当时
的我也很不懂,怎么只有我想到要藏在课本里这一招呢?有时晚自习时在跟马子互传短信
或讲电话时还可以假装在看书,长官巡堂时翻到上一页盖住,只要自然不做作,就不用怕
被抓包。
  那时候的手机确实蛮大的,不像后来还有看到名片大小的手机,拿起来可是会忽略它
的存在,手机的变革历史也蛮好玩的,从一开始大到像拿块砖的大,一路缩小到有看过像
只笔的,但没按键不实用,到后来我拿的Nokia8250也是小到就差不多我掌心的长度大小
,然后再慢慢一路变大回来,智能手机登场前我拿最久的就是Nokia手机。或许你看到这
还是觉得很讷闷,那大门口安检是怎么通关的呢?那么大支放裤档最好是不会被抓包,是
的,又不是Call机那么小台,手机放裤档不被抓包才有问题,谁没事会挂著那么大一包在
那边,通常我们同学最常作的方式就是放在进出时拿的行李袋里,有人会特别请外面的店
家作暗袋夹层,但不小心还是有被抓包的可能。根据我的研究心得,最保险的方式是用“
便当盒”,只有收假回来在大门口才会有安检(离开学校是没人会安检的,所以就大咧咧
的放在包包里带出校门就好),通常收假回去大多是晚餐时间,所以不管是带自助餐,或
者是去买我最爱的老周烧肉饭,我都会请老板多给我一个空的便当盒,放手机用的,通常
一个便当盒的大小放手机加电池的空间是够的,多余的空间我会塞一些卫生纸或报纸,避
免说进去安检时不小心摇到有撞击声,伪装好的手机便当盒还有一个重点千万别忘,就是
至少要和一个或两个真正的便当放在一起,放手机的那个盒子放最下面,汤汤水水的尽量
不要买,溢出来弄得油腻腻倒楣的是自己,千万记得不要只拿一个便当盒就进来,一方面
是你跟老板只要一个便当盒不买便当真的很不厚道,如果拿重复使用久看起来旧了也会很
假;另一方面是只有一个空的便当盒装手机,重量差太多了,我就亲眼见过其它官校正期
生只带一个,结果就被安检他的学长直接抓包,因为便当盒实在太轻了,就叫他打开来一
看,手机,恭喜老爷贺喜夫人,下次休假是何时,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那时候菸也可以随着便当盒带,但其实不用,因为学员队对面的营站虽然不太常开,
平时卖得最抢手的商品是热呼呼的酥炸鸡排,而营站大姐我们老早打点好了,学员队的要
买菸,只要别太多人在场,基本上是放行的,一直到后来全校区都禁菸,营站才没有卖菸
。但是酒的部份比较麻烦,因为营站没卖酒,有时候总会有想小酌的时候,这点我们也早
有办法搞定,因为学校外面的饮料店妹妹基本上己经混到熟了,买饮料的同时请她顺便用
饮料杯装一下刚买的酒,用封口机处理一下就跟刚买的饮料一样,我的经验带一瓶玉泉清
酒的空间大小刚刚好,一方面它不像啤酒有气有可能封口后会爆,二方面烈酒的酒味太浓
烈就算封口了还是很容易被闻出来,清酒没有刺鼻味,酒精浓度也OK,喝下那杯不多不少
蛮过瘾的,所以我有时会这样带,然后收假后的晚上再跟几个酒伴同学就寝后到204大楼
楼顶去聊天赏明月,一种登上高台望向天际的风骨,多么有Fu的感觉。我们就曾有个啤酒
控的同学,收假回来提着两大袋的饮料,全是啤酒,还请饮料店妹妹帮忙加半杯冰块咧!
到了半夜才硬把我挖起来喝酒去,真是疯狂,但大热天晚上喝个几杯也蛮爽快的。
【桐酩小说】204传奇:弃婴家族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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