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公告者,一律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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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说明为什么会禁止 这台机器
一切营利行为贩售
我这边说明的是有“营利”的状况不得贩售,
起因为
根据版规
版规二以及版规五、6的规定 所做出的判决
这里的“营利”,我认定为只要多于原本贩售的机器价格,就算
过去我曾经有发过类似的公告
https://www.ptt.cc/bbs/nb-shopping/M.1403666351.A.60F.html
好,这边一定有人会提到其他的状况,那我怎样判定
例如我看了一下大家有提到
1.怎么证明他有营利?
2.尾牙机算不算营利?
关于第一点,我同意难以判断,但是设立原本版规二与版规五、6的目的
就是防范一般商家(这里泛指想要赚钱的人)来这里贩售
当然我也不知道每个人、每台机器的成本,这要抓当然有一定的难度
但就是会有人
直接讲明了
我是某某商家,欢迎来找我,或者是有什么机器欢迎找我来处理
在这种状况下就一定会处理
关于第二点
依照目前版规解释的话,确实不得贩售,我这边也建议版规要做调整修改
这容我们后续在版规讨论时提出。
回到本案部分
今天无论我有没有先公告,在既有版规上,以及我前述解释上
原PO直接在标题上面述明 欲赚697元售出
已经触犯了版规五、6
我进行这样的判决,
当然为了600多元就终身水桶是否合理?有无违反比例原则?
这确实是我该检讨的地方,但是依照原本版规的设计,我应当执行终身水桶
当然我还有一个权力就是版规最底下的一条由版主来判定
这部分稍后我会重新做出判决
未来相关的案情,会依照本次的判例作为依据来处理
如有疑问欢迎提出讨论?
这台P70没有不得贩售,只有不得“营利”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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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回复 XPS13的问题
根据我 用关键字 XPS 搜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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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文章 没有一台是 当天美国贩售的机器 加上金额后去贩售的
当然或许有人卖了,文章删了
那烦请提出此问题的人,进行举证
本版的版规上其实有禁止代买的规定
当天我记得我只有在推文当中提醒
这部分是因为
1.防止有诈骗的状况发生
2.代买本属于他版事项,因此不适合在本版上讨论
这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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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对于既有版规的讨论
以目前的版规而言
我认为也有讨论的空间,并没有说不能改,我也有欢迎大家提出讨论
今天大家很辛苦的讨论了
为什么NB-SHOPPING 不能有营利的状况发生?
我可以跟你说,因为我们所处的场域为台湾学术网络,
根据
http://goo.gl/bNIXlm
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 ( 民国 99 年 01 月 11 日 发布/函颁 )
九、 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络设置目的之行为:
(一) 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因此版规才会有这样的设计
我个人认为,目前我管理版上的模式,属于相当放纵式
不要太明目张胆的违反现有版规以及既有规定
基本上我都觉得得过且过没必要伤了大家的和气
但为什么今天会有这种状况?
1.目前PTT所在地就是学术网络
2.目前的版规就是明订了这样的状况
3.过去的判例都有说了,不得这样贩售
试问我该怎样处理这篇贩售文?
那如果今天真的有商家利用这一次机会买到了10-20台,来本版贩售时
我才能执行既有版规吗?
今天下班的时候,我有细看了大家的推文,谢谢大家的指教,
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可以拿出来讨论没有问题
过去我也有提出有没有人愿意想要当版主,但始终没有人回应
从2014年5月多接任以来
我觉得这个版依旧像当年我是大学生的时候,那样温馨,很多人都愿意帮助大家
我也不愿意动不动就拿出版规来限制大家
因为那是没有太大的意义的
以上是对于今天的事件做的说明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