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购阳性快筛疫调谎报 最高可罚30万元

楼主: heinse (heinse)   2022-10-31 23:09:47
完整标题:网购阳性快筛疫调谎报 最高可罚30万元
发稿单位:CNA中央通讯社
发稿时间:2022/10/31 16:56(10/31 17:24 更新)
撰 稿 者:中央社记者陈婕翎
原文连结: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10310214.aspx
网购阳性快筛疫调谎报 最高可罚30万元
2022/10/31 16:56(10/31 17:24 更新)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言人庄人祥表示,网络兜售阳性结果快筛试剂是违法行为,买家
最高可能被开罚新台币30万元。图为呈现阳性反应的快筛试剂。(图取自Pixabay图库)
(中央社记者陈婕翎台北31日电)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言人庄人祥今天强调,网络兜售阳性结果快筛试剂是违法行为,
后续作为影响可能触犯不同法规,买家最高可能被开罚新台币30万元,提醒民众切勿以身
试法。
针对近日发现有民众在网络兜售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阳性检测结果家用快筛试
剂,庄人祥今天下午在疫情记者会中表示,这样的行为是违法,已请检调进行调查。
庄人祥指出,购买者若将阳性结果快筛试剂用于骗取财产上利益,例如向保险公司骗称确
诊以获取防疫保险金,可能成立诈欺取财罪;若卖方有预见购买者将用于骗取财产上利益
,且购买者确实着手执行,则卖方可能成立诈欺取财罪教唆犯或帮助犯。
庄人祥说明,若将阳性结果快筛试剂用于就医诊疗,并谎称为自己的快筛结果,则违反“
传染病防治法”第31条所定的据实陈述义务,依同法第69条第1项第1款规定,可处1万元
至15万元罚锾。
另外,如又于自主疫调回报系统上不实填写为确诊者,庄人祥表示,这样的举动已妨碍疫
调进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第2项规定,依同法第67条第1项第3款规定,可处6
万元至30万元罚锾。
COVID-19疫情持续,今天记者会上有媒体询问国内二度感染人数,是否参考国内公卫专家
建议康复者接种疫苗间隔缩短至2个月。庄人祥指出,现阶段累计5.8万多人二度感染,由
于3次以上感染很难确认,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数据,由于美国、日本都维持康复者接种间
隔3个月,仍待持续收集各国作法。
(编辑:张雅净)1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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