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时间:2/5 + 3/3
施打地点:林口长庚医院 所应填写医院全名,若在海外施打,应加填国名
施打厂商:高端
https://i.imgur.com/AbA4zNu.jpg
https://i.imgur.com/2JjR7Cj.jpg
刚好碰到 前卫福部 林部长
https://i.imgur.com/ccVLy2f.jpg
施打心得:
林口长庚医院 第79号受试者
今天去最后一次抽血。
第一剂 2/5
受试至今48小时,过了重要的阶段
明显感到起来后,各方面都还不错
开始做各种量测 注射处 红肿面积/深度
全身性的肌肉蛋白,基本无感觉。
唯独 肠胃有些微肠躁症 约3天
第二剂 3/3
无感觉
手臂微酸,有一点肌痛。
※以下不得删除※
我声明上述资料均为真实,若有不实,可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
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相关规定。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
第 14 条
散播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
传染病防治法
第 9 条
利用传播媒体发表传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防治措施之相关讯息
,有错误、不实,致严重影响整体防疫利益或有影响之虞,经主管机关通知其更正者,应
立即更正。
第 64-1 条
违反第 9 条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