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标题:北北桃地区医院及长照机构即日起至5月17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开放探病
及探视,陪病及陪伴者仍为1人
发稿单位:疾病管制署
发稿时间:2021-05-04
撰 稿 者:指挥中心
原文连结:http://at.cdc.tw/o4nsD4
因应国内近期发生数名本土COVID-19确诊病例,其于可传染期之活动足迹及相关接触之不
特定人士多分布于北北桃地区,为减少疾病传播及感染风险,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
(4)日宣布,调整医疗院所及长照机构门禁及人员管制措施,北北桃地区所辖医院与长照
机构即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开放探病及探视,住院病人之陪病者
及长照机构住民陪伴者仍为1名,相关说明如下:
一、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园市所辖医院与长照机构即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除例外情
形外,停止开放探病及探视。
二、医院得同意探病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病人实施手术、侵入性治疗等,须由家属陪同或基于法规需要家属签署同意书或
文件。
(二)急诊、加护病房或安宁病房等特殊单位,因应病人病情说明之需要。
(三)其他因病患病情恶化或医疗处置需要,或长时间住院病患等情形,经评估有必要
探病且经医疗机构同意者。
三、长照机构得同意实地探视住民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住民出现严重身心不适症状,如:失眠、血压不稳、情绪暴躁等,机构无法安抚
住民。
(二)其他经机构评估有必要探视者。
四、指挥中心再次呼吁民众进入医疗机构及长照机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卫生
与咳嗽礼节、落实手部卫生。如无法佩戴口罩,则要求民众咳嗽或喷嚏时用卫生纸遮
住口鼻,以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医疗机构及长照机构倘遇主动规劝或了解原因后提供
适当协助,仍无故不配合佩戴口罩者,可报请地方主管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6条
规定,依同法第70条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指挥中心吁请民众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议以视讯或电话方式替代实地探视;
若仍有实地探视需要,应配合实名登记及院方相关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