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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mail (晴天就该是这样)
2021-02-27 12:47:10发稿单位: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
发稿时间:2021-02-26
撰 稿 者:
原文连结: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9mcqWyq51P_aYADuh3rTBA
COVID-19疫苗公费接种对象(110.2.26版)
顺序 说明 族群及接种对象
1 维持医疗量能 医事人员
1.医疗院所之执业医事人员
2.医疗院所之非医事人员(含集中检疫所之非医事人员)
2 维持防疫量能 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员
1.维持防疫体系运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员
2.卫生单位第一线防疫人员
3.港埠执行边境管制之海关检查(Customs)、证照查验
(Immigration)、人员检疫及动植物检疫(Quarantine)、安全检
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线工作人员
4.实际执行居家检疫与居家隔离者关怀服务工作可能接触前开对象
之第一线人员(含提送餐等服务之村里长或村里干事、垃圾清运
之环保人员、心理咨商及特殊状况亲访等人员)
5.实际执行救灾、救护人员(指消防队及民间救护车执行紧急救护
技术之第一线人员)
6.第一线海巡、岸巡人员
7.实施空中救护勤务人员
3 高接触风险工作者 高接触风险第一线工作人员
1.国籍航空机组员、国际商船船员(含国籍船舶船员及权宜国籍船
员)
2.防疫车队驾驶
3.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线作业人员:
(1)于港埠入境旅客活动区域需接触旅客之第一线工作人员
(2)执行港口各类船舶之码头装卸仓储、港埠设施及职安、环保
管理巡查,引水等各项作业,须与外籍船员接触等第一线工
作人员
4.防疫旅宿实际执行居家检疫工作之第一线人员
5.因应疫情防治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认定有接种亟需之对象
4 因特殊情形必要 由各该主管机关提具需求说明、预估接种人数及时程,向中央流行
出国者(注) 疫情指挥中心专案申请。再视疫苗进口期程及供应量整体评估提供
1.因外交或公务奉派出国人员、以互惠原则提供我国外交人员接种
之该国驻台员眷等
2.代表国家出国之运动员或选手
5 维持治安等 维持社会运作之必要人员
社会机能 1.警察
2.宪兵
6 维持机构及 机构及社福照顾系统之人员及其受照顾者
社福照护系统运作 1.安养、养护、日间照顾、社福等长期照护机构之受照顾者
2.安养、养护、日间照顾、社福等长期照护机构之照顾者及工作人
员、居服员、社工人员
3.矫正机关工作人员(戒护人员等)
7 维持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安全正常运作之必要人员
正常运作 1.军人
2.军事机关及国安单位之文职人员
8 感染后容易产生 65岁以上长者
严重并发症
或导致死亡
9 可能增加感染及 1.19-64岁具有易导致严重疾病之高风险疾病者
疾病严重风险 2.罕见疾病及重大伤病
10 感染后容易产生 50-64岁成人
严重并发症
或导致死亡
备注:实施接种1-2个月后,倘国内疫苗有余裕,届时再由指挥中心评估释出一定数量,
因应民众自费接种需求。相关配套措施由疾病管制署另行规划。对象如下:
(1)商务人士
(2)出国工作、留学或就医等人道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