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移工在台期满 雇主可申请延长3个月

楼主: skyhawkptt (skyhawk)   2020-06-10 01:59:11
完整标题:移工在台期满 雇主可申请延长3个月
发稿单位:中央社
发稿时间:2020/06/09 18:48
撰 稿 者:张雄风
原文连结:https://is.gd/8VqmxE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9日电)劳动部今天表示,为避免人员跨境流动,若移工在6月17
日至9月17日间工作期满,雇主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前次已经申请过延长者,若快届满也
可再申请延期。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在官网发布函释,自今年6月17日至9月17日聘雇许可期间届满的移工
,累计在台工作期间将届满12年或14年者,雇主为聘雇该移工,可以再申请延期3个月聘
雇许可。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发展组长薛鉴忠指出,主要是为减少武汉肺炎(2019冠状
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期间人员跨境流动,若移工在台剩余期间不足4个月,雇主可
提出延长3个月的聘雇许可;另前次已申请延长者,若快届满,也可再次提出申请延长聘
雇许可3个月。
因应疫情,劳动部3月24日开放第一次聘雇许可延期,若移工在3月17日至6月17日期间期
满,雇主可以在原聘雇许可期间届满前后14天内,检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劳动部申请延
长3个月。
根据劳动部统计,第一波在3月17日到5月31日期间为将届满在台年限移工申请3个月聘雇
许可的申请案件共计有1033件,其中有656件为产业移工,其他是社福移工。
依就业服务法第52条规定,从事家庭看护工作的移工,累计在台境内工作期间不得超过14
年;从事其他类别工作的移工,累计工作期间不得超过12年。(编辑:管中维)1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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