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指挥中心说要有“空服员居家检疫免责特例”迟迟未有公告方案,这几天组员有人自
行向区域机关通报获得居家检疫证明,向公司申请居家隔离;有人通知公司管理课被通知
因为获得疾管局豁免不需居家检疫,讯息非常不一致,关于居家检疫公司也未有任何公告
3/19早上陆续有组员从疫区飞回来(离境日期从13~15皆有),整组搭乘公司交通车回到
公司,再自行返家,后续生活一切如常<修改:非一切如常,有跟着0319版本的方案>,
没有被要求居家检疫
今天早上从疫区入境的组员拿到的方案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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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人员健康控管须知
一、入境外站时请依照地勤人员引导通关,行进间避免交谈。
二、组员与外站地勤人员接触、转机至进入旅馆房间前,以及离开旅馆房间后,应全程佩
戴口罩,并于事后洗手。
三、组员应停留在外站旅馆内,除非有特殊状况并经机长或事务长同意,否则不可外出(
如有组员外出,请详实记录于CP FLT RPT)。组员之间相互监督,落实外出管制机制。请
善用电话或通讯软件做好组员之间联系沟通
四、请依旅馆安排于特定用餐区域用餐,或透过外送食物、客房服务(建议于指定时间送
到组员房间外,再由组员自行取用等方式)于房间内用餐,避免与当地民众接触机会。
五、身体状况监控
(一)组员每日早晚量体温回报事务长,由事务长填写将体温量测记录上传于CP FLT RPT
(可自备体温计或洽旅馆借用)
(二)登机执勤前,请事务长确认组员没有不适症状(组员如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
症状或其他任何身体不适,不得执勤,直到当地卫生单位确认状况解除)
六、返台后注意须知
(一)组员返台后之交通方式于机场/公司/居住地间可以搭组员专车、亲友接送、自行驾
车或出租车/租赁车,不搭乘大众运输,搭车全程佩戴口罩。
(二)组员返台后依疾管署于机场所提供之健康管理文件办理,并应留在居住所不得外出
,直到最近一次任务属本原则适用任务返台14天后解除,由组员向公司确认解除限制限制
。惟前述14天期间非为执行航空公司所指派之公务或执行生活必要所需之活动(不应进入
人潮拥挤处所)不得外出。
(三)早晚量体温并回报窗口(空服管理部),如有身体不适情况,请立即就医并通知所
属管理单位。
本文件将按主管机关之指示适时作后续相关修订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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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填一张“防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入境健康声明书”即可入境了,搭乘公司的交
通车(尚不知此交通车是否也继续用于载运地勤同仁前往机场,是否有特殊分类)回到南
崁再自行回家。
指挥中心3/17宣布回国皆须检疫14天,但3/15离境3/20入境台湾的组员在3/20才收到健康
控管须知,在疫区的那几天并没有<完全>做到上述一到五点,但也不需执行居家检疫,这
不就是防疫破口吗?航空公司用所谓特殊方案向疾管署取得豁免,方便人员调度,但此方
案根本无法真的保障组员、组员的家人以及搭机乘客或是一般民众,所谓“执行生活必要
所需之活动”非常不明确,出门用餐、采购、接送小孩算是必要所需之活动吗?“人潮拥
挤处所”几人以上算拥挤?菜市场可以去吗?接触家中老人小孩没有问题吗?接触小孩后
他们还可以去学校上课吗?
如果因为人员不足,无法每趟执行14天居家检疫,可疫区连飞两趟,例如台北洛杉矶,回
到台北后于公司防疫宿舍住宿一日,续飞一趟洛杉矶来回后执行完整的14天居家检疫;如
果人员真的不足,甚至可以连飞三趟,在台湾都住宿防疫宿舍,接着回家执行14天居家检
疫。
我认为14天居家检疫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严格执行,不应该用“豁免”让组员、组员家人
及乘客或是一般民众暴露在患病的风险。陈时中部长昨天也说过不鼓励旅外学生回台,因
为搭飞机也是个风险,既然搭飞机也是风险,为何3/5-14在欧洲、3/18之前飞往三级疫区
的组员没能执行健康控管方案,却仍然不需被居家检疫?
很多人说三月以后就没有这么多航班要飞了,既然如此为何不让组员彻底执行14天居家检
疫?如果三月后还有很多航班要消化,那又为何要放专案事假?
我可以承受患病的高风险,因为这是我选择的职业,但其他人不应该因为我而承受风险。
如果我不幸染病而不自知,没有居家检疫仅进行生活必需活动而导致其他人感染,那这个
防疫破口到底要是谁负责?即便组员很自律,带上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配备上班,在机舱或
外站仍有感染的风险,不要忽视这个风险,不要忽视空服员,不要让我们成为防疫破口!
今天是礼拜五,17:30后空服管理课就下班了,可预期组员又要被忽视两天,这两天如果
依照上述控管须知而导致确诊人数上升,有谁来负责吗?
我打过1922,1999都说没办法处理,因为已经有豁免了,一切照公司指示即可,我没有其
他管道可以发声,可以请记者在今天记者针对机组人员方案会发问吗?要怎么做才能请民
航局还是疾管署再次检视方案呢?
真的很无奈无助,恳求大家正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