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明知故犯去第三级疫情国家 陈时中:公布

楼主: ptt8592 (明月)   2020-03-16 19:13:40
完整标题:明知故犯去第三级疫情国家 陈时中:公布姓名避免防疫负担
发稿单位:自由时报
发稿时间:2020-03-16 18:49:20
撰 稿 者:记者林惠琴/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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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去第三级疫情国家 陈时中:公布姓名避免防疫负担 - 生活 - 自由时报电子报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今日表示,国人若非必要前往旅游疫情建议等级第三级国家或地区确诊者会再公布姓名。(记者方宾照摄)
2020-03-16 18:49:20
〔记者林惠琴/台北报导〕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今日表示,3月17日起国人若非必要前往旅游疫情建议等级第三级国家或地区,政府已经说了很危险,国人仍要前往就是“明知故犯”,若再发放每日千元的防疫补偿,显然就是不公平,因此针对相关确诊者会再公布姓名。
根据纾困条例第8条规定,在防疫期间,受隔离或检疫而有违反隔离或检疫命令或有违反之虞者,指挥官得指示对其实施录影、摄影、公布其个人资料或为其他必要防治控制措施或处置。
陈时中强调,针对非必要前往三级国家,返台后确诊者,将公布姓名一事,尚未与法务部讨论,但已与内部法务单位讨论,而必要、非必要等认定的相关细节,会在订定完成后,这两天一并向外界公布,可以肯定的是旅游一定不可以,主要先跟大家讲明政府的态度,不然等表格都订好再说,就比较慢。
过去陈时中提到没有人愿意生病,不公布姓名,如今改成公布,他指出,主要差别在于明明已经告知这些地方危险,希望不要去,却又要这样做,然后出事,会造成防疫上更大的负担,与以前不得已被传染到、自己也是受害者的情况有所不同,导致公权力不得不为。
此外,民众入境填写检疫通知书资料若不确实,包括提供不实联络资料或漏填,除不得领取防疫补偿金,另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及第69条第1项最高处15万元罚锾,并针对违反相关检疫规定者,依法罚10至100万,并将公布其姓名。
《幸福台湾子》
https://youtu.be/xDZBSXTCB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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